半岛时评:违停挡车可恶,但也别以暴力开路

2020-01-08 08:15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75809) 扫描到手机

史奉楚

1月4日,杭州一辆捷豹横停在停车位前的通道上,堵住了一辆丰田。丰田无法驶出,女车主先后11次倒车撞击捷豹的侧面,直到将捷豹撞开后驶离了现场。捷豹车主发现后报警。第二天,女车主自首,称自己打114对方迟迟不来挪车。民警表示,事发地是通道,不允许停车,但女车主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如果车损达到5000元,杨女士可能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被刑事拘留。据悉,捷豹定损维修费用在4万元左右。(1月7日《都市快报》)

乱停乱放既不文明又违法违规,理应受到处罚,尤其是,阻拦他人车辆正常通行的违停,更令人气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配套规则,违法停放车辆的,最高可处200元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辆拖移至其他地方停放。作为旁观者,对于违停车辆既可以及时制止,也可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由执法部门进行处理。而作为被妨碍通行的车主,自然有权要求车主立即挪车,也可理直气壮地要求执法机关介入处理。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阻拦他人车辆正常通行的违停,经常让人暴跳如雷,甚至会引发“路怒症”。但在法治社会,面对此类问题时,还是应该努力克制自己的“愤怒”情绪,寻求正当合法的处理途径,摒弃以暴力开路的思维。要知道,即便违停车辆确实妨碍了其他正常停放或行驶车辆的通行,一般也并非严重违法行为,且该违停行为一般不会给其他人权益带来严重且紧急的侵害,被堵车主无权对此行使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哪怕当被堵塞的车主有急事时,也不代表其必须撞击违停车辆方可维护其合法权益。当然,如果违停车辆阻碍消防救援或抢险救灾时除外。

以暴力开路“一时爽”,但会给自己带来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法律后果,轻则构成治安违法,重则构成刑事犯罪。这值得所有人引以为戒,不以违法的方式制止违法,否则就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