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青岛广嘉置业被罚款

2020-01-15 11:08 信网阅读 (38889) 扫描到手机

近日,记者获悉,由于青岛广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嘉置业”)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进行了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岛广嘉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1日,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 设计、施工。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物业的使用、管理、业主公共利益、业主的权利义务、物业服务费的收交方式、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作出规定。 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对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督促其交纳,并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为核实此事,记者通过其对外公示电话进行了解,该企业工作人员未有任何回应。记者 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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