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城阳区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控制措施

2020-01-26 22:32 半岛网阅读 (6898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高勇男 张彤

半岛记者从城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积极响应山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城阳区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

据了解,控制措施实施范围包括宾馆、饭馆、旅店、酒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理发店、美容店,体育运动场所、公园、非封闭景区,商场(店)、超市、书店,候诊室、候车(机)室、公共交通工具,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等。

具体实施要求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各公共场所应当在场所入口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进入其场所的人员须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

对不听劝阻、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