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别人专利说成自己的 一则广告让这家公司露陷了

2020-02-24 15:25 信网阅读 (77981) 扫描到手机

记者获悉,青岛中孚金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发布对非专利产品谎称取得专利权的违法广告,被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其上述行为,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

为了解具体情况,记者联系到了青岛中孚金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其相关工作人员称此事属实,已交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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