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的食品已过保质期 崂山区华健嘉超市还在卖

2020-02-24 17:17 信网阅读 (99444) 扫描到手机

近日,记者了解到,因涉嫌经营超过保质的食品,崂山区华健嘉超市被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元。信网试图联系该超市,但对方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崂山区华健嘉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的食品,该行为违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通过,2018年10修正)第五十二条,《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最终,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2月18日依法对其作出处罚:罚款10000元。记者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到对方电话,但拨打过去,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信网记者 杨宇宣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目击号系信息发布平台,半岛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