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妇幼保健中心发生医疗事故 卫健委已作处罚

2020-02-25 14:37 信网阅读 (172196) 扫描到手机

记者获悉,平度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发生了四级医疗事故。针对该事,卫生健康委对该中心作出了处罚结果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该条例第五条则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依据上述规定,针对平度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发生四级医疗事故一事,卫生健康委对该中心作出了处罚结果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平度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位于平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所集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临床医疗为一体的综合医疗保健服务机构。为了解此事,记者联系到了平度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该事,但是可以核实再作答复,但是截至发稿,该中心未答复。

记者 张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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