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将医疗废物分类别放置 市北银康医院被罚

2020-02-26 16:21 信网阅读 (80611) 扫描到手机

近日,记者获悉,青岛市北银康医院因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中,被青岛市市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处罚。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该医院上述行为,市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2020年2月21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记者联系到了青岛市北银康医院,其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需要致电导诊台,但是随后信网多次拨打导诊台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信网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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