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税务:两个月为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25亿元

2020-04-15 14:15 半岛网阅读 (74702)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4月15日讯  疫情发生后,为缓解纳税人资金的周转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青岛市税务局积极履行职责,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5号)要求,依法依规为受到疫情影响的纳税人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业务, 2020年2、3两个月,共为439户纳税人办理了延期缴纳税款25.35亿元,实实在在地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资金“活水”。

迅速行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根据税务总局和青岛市政府的要求,第一时间通过对纳税人发布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措施,并进行了政策解读。配合市中小企业局编写了《青岛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政策一本通》,及时把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政策推送纳税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建筑、汽车销售等行业,有针对性的通过微信、税企邮箱、“钉钉”等线上互动平台进行政策宣传,让纳税人充分了解延期缴纳税款业务及办理流程。

优化流程,审核大提速。由于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企业数量较多,审核申请材料的压力很大,针对这种情况,青岛市税务局优化审核流程,向基层局下发了疫情期间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业务的通知及操作规范。充分发挥全市征管干部团队的力量,由各区市局征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过内网将资料传递到市局进行审批,从而提高了审核效率,极大地缩短了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间。

非接触式办税,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按照总局“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的要求,调整电子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功能,纳税人可以采用非接触式办税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并提交申请影像材料,税务机关审核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纳税人,疫情期间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业务。

容缺办理,减轻纳税人负担。针对疫情期间纳税人提供银行对账单不方便的情况,采取容缺受理,纳税人可以提交网上银行业务流水及余额截图等材料证明其资金状况。纳税人承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正式申请资料暂时留存,待疫情结束后再报送税务机关,如果纳税人对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数字证书签名,则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

通讯员 闫斌  半岛网记者 徐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