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温泉街道源头治腐实现村级工程阳光化

2020-05-27 16:5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62330) 扫描到手机

村级工程项目是村庄发展的助推器。如何抓好村级工程项目腐败风险防控,规范“小微”权力,织密监督网,成为即墨温泉街道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课题。为此,即墨温泉街道出台《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配合采取两项措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实现村级工程阳光化。

一、出台制度规定。温泉街道党工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村级工程项目,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通过广泛调查、认真分析,制定出台了《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村级工程建设。文件规定,村集体工程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投标,不得私自建设、私自发包,同时明确了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5万元—50万元、50万元以上三大类的招投标责任范围和招标基本流程,具体细化了招标公告模板、评审标程序及办法,严把村级工程报价关、程序关、验收关,全面扎紧村级工程项目的制度篱笆,确保镇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二、全程全面公开。公开是对权力最好的监督。一是拟实施工程的确定过程公开。工程招投标工作实施前,村庄召开“两委”会议,研究拟建项目的内容、地点、用途等;村支部书记向社区党委汇报同意后,按大事申报程序进行申报;经街道党工委联席会议通过后,村“两委”确定招标控制价、投标时间地点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有关事项,最后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群众监督、现场答疑让村级工程项目真正晒在阳光下。二是拟实施工程的确定结果公开。村庄将拟实施的工程经党员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通过结果通过村庄微信群、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让全体村民知悉,接受全体村民问询及意见反馈。

三、做好全程监督。一是社区党委对村庄项目建设的招标现场进行全程监督;二是村党支部书记定期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将村庄建设工程的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向村民公开,村民对招标的承包商、建设工程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施工质量等全程监督;三是街道纪工委监督推动村庄严格落实管理办法,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同时,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查处基层项目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防止‘小工程’变成‘大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温泉街道辖区内西石桥村等村庄净化水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温泉街道《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公平,中标结果获得村民的一致认可。

 通讯员 孙昭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