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2021年主要任务

2021-01-15 06:55 大众报业·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89964) 扫描到手机

本报1月14日讯(半岛全媒体记者李晓哲 徐杰 王雪 白菊) 1月14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作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20次;作出决议决定4项;制定、修改和审议法规4件,对国家和山东省15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工作报告7项,书面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项,开展执法检查6项,开展视察和调研25项;对政府相关工作开展专题询问2次、满意度测评2次,测评结果均为满意等次。

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筹备召开人代会等工作,专题向市委常委会汇报4次。就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立法,推进闲置土地处置等重要监督工作,以及人大重要会议和其他重要事项等向市委请示报告55次,根据市委意见抓好贯彻落实。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分析问题,向市委提交调研报告。分别就发展壮大生物医药产业,提出分类精准施策、重点扶持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生物医药科技企业和创新产品等建议;就学习上海、海南等地立法和医养结合经验,提出推进自贸区与上合示范区立法工作、及早谋划布局医养结合事业等建议;就类比借鉴美国旧金山建设湾口金门大桥经验,规划建设胶州湾湾口大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建议。以上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加快了相关工作进程,充分发挥了人大的参谋助手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新制定的《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创新成果进行固化,推动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为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新修订的《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以“小切口”立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完善了文明引导、执法协作、社会监督等制度措施。新修订的《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严格落实《民法典》等上位法要求,着力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审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促进城市品质改善提升。

四次会议和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62件,全部按期办复,评价满意率为99.82%,较去年提高2.15%。对其中15件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并通过联合督办、现场视察等方式全程持续跟踪推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双满意”。

关于2021年主要任务,报告指出:继续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专项任务。按照市委关于“项目落地年”的部署,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建设、15个攻势、联系服务企业和项目、“四清单一汇编”和疫情防控等。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安排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立法调研项目18件。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继续组织代表参与“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畅通代表意见建议反映渠道,汇聚“爱青岛,让青岛更美好”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