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丨高空抛物,定罪和锁定肇事者一样重要

2021-03-03 22:4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90222) 扫描到手机

半岛评论员 高书华

从3楼扔下两把菜刀,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和2000元罚金。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名施行的首日,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区法院审理的高空抛物案件一审宣判,肇事者徐某某认罪认罚不上诉。该案是高空抛物入刑后的全国首例判决。

高空抛物,被称为“飞来横祸”,一个鸡蛋如果从4楼抛下便会让人头上起包,要是换做从25楼抛下便可致人当场死亡。近年来,高空抛物在多地频发,成为“悬在城市上空之痛”,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又太高。

而3月1法律刚一生效便有宣判,说明高空抛物需要治理的现实紧迫性,也更大程度上体现了法律的震慑性,扔下两把菜刀,幸好没伤到人,却要因此失去6个月的人身自由,从此留下案底,很大概率上对子女前途也会有影响,刑期虽然不长,但震摄性极强。

在刑法覆盖到高空抛物罪之前,关于高空抛物的处罚往往以结果为导向,造成后果的才处罚,但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又未免“起刑点高”,因此以这一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多,更普遍的是承担民事责任。但这种处罚力度,相比于高空抛物行为所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无法戳中肇事者的痛处,这也是他们“有恃无恐”的原因所在。

生效的新刑法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对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也能予以刑罚制裁,彻底摆脱了以结果来定罪。如今,轻有“高空抛物罪”,重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付高空抛物已无法律死角。随手一抛,即使没造成人员伤亡,抓到都可以判刑,代价不能说不大。所以,当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时,就可以管住很大一部分“非常随意”的手了。

但也应该看到,如果抓不到肇事者,那法律就将陷入无人担刑责的尴尬境地,高空抛物可以发生在城市的任何角落,目前很多地方监控设施和智能设备都不健全,当高空抛物发生并造成伤亡时,很难第一时间找到肇事者,而警方通过现场走访和还原抛物轨迹等技术手段破案,相当耗时费力,结果也往往难尽如人意。

2016年11月,四川遂宁健身铁球空中坠落砸死未满一岁的女婴,当地公安核实铁球降落处整栋住户所有居住情况,但未能找到抛物者。4年后的2020年8月,法院判决该楼栋的所有业主包括底层门面的经营者,每户赔偿3000元,但肇事者依然“逍遥法外”。

而就在3月2日,上海出现首例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2月初,蒋女士被从高空扔下的白色塑料袋砸中,数块破碎的瓷片划破了她的左脸颊,伤口缝了多针。派出所逐层逐户走访排查,将犯罪嫌疑人於某抓获,这次锁定肇事者,足足花了警方20天时间。

近日,西安一男子从21楼高空扔下椅子,差点砸上人行道,警方根据物业提供的监控,很快找到了肇事者并将之刑拘。

由此看来,整治高空抛物,还大家头顶上的安全,锁定肇事者和给高空抛物定罪一样重要,只有尽快高效找到肇事者,法律才能为被害者伸张正义。要100%找到肇事者,让高空抛物发生一起,惩治一起。这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城市智能化发展,在威慑和找到肇事者上下功夫,比如可以在小区或商场安装智能设备,专门监控高空抛物,或由政府牵头,推出高空坠物智能预警监测系统等,为警方办案提供便利条件。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无论是抓到肇事者,还是根据危害程度让他们担刑责,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管住隐藏在高空中的蠢蠢欲动的手。不要忘记了,今天你扔了,明天从别人楼下走过,你也有可能被砸,只有人人都管住自己,才能杜绝高空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