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呼吁:不能依据考试升学成绩分配教师业绩奖励额度

2021-03-09 17:08 中国教育报阅读 (43965)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人大代表呼吁:绝对不能依据考试升学成绩分配教师业绩奖励额度

“有的县(市)高考奖励额度很大,动辄高达数千万元,这些奖励的发放都是根据当年所谓高考成绩确定的。现在,有的县市的高中布局很不平衡。为了追求高考升学率,优秀师资和生源越来越向个别最优秀的高中集中。这样,在这个县域内,高中布局就形成了‘金字塔’的形态。”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在调研中发现的状况。

张志勇表示,这种单纯依据高考成绩实施的奖励制度,造成一系列严重后果:

第一,重奖励不重基本待遇保障,优秀教师招不来。调研中发现,由于有的县把大量的钱都用于高考成绩奖励,给地方财政带来很大负担,这些地方,刚刚入职的本科生毕业教师工资很低,本校毕业的省属师范大学毕业生都不愿意回母校工作。

第二,县域高中资源配置分化越来越严重,当地的教育公平失去了基础。

张志勇指出,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是国家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尊重教师劳动,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政策工具。因此,他建议改革和调整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

第一,要保证教师业绩奖励资金来源。各级财政应把中小学教师教学业绩奖励资金全额纳入当年财政预算。

第二,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额度。总体上,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师的业绩奖励额度应该是一致的,各个学段、学校之间可以根据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一定系数差异,但绝对不能依据考试升学成绩分配教师业绩奖励额度。

第三,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标准。一是要把本校学生身心健康素质特别是体育素质纳入教师业绩奖励考核系数;二是要考虑每所学校学生学业成绩的增值水平,而不是简单地看一次性考试升学成绩;三是要突出教师教学业绩的团队奖励,特别是学科教研组和行政班的团队奖励,而不是仅仅奖励毕业年级的学科任教教师。

第四,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方案。各学校教师业绩的奖励方案,要反复论证,科学研制。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对此,中国教育报评论员发表评论:

升学率重要,但绝不是唯一。以升学率为依据对教师进行奖励,传递的是一种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教育质量观。结果可能就是,教师把目光精力都放在分数上,放在少数尖子生上,而忽略学生的全面发展,忽略全体学生的发展。

仅仅奖励毕业年级的学科任教教师,对其他年级的教师、学校行政团队也不公平,就像不能把吃饱归功于“最后一个馒头”,也不能把升学成绩全归功于毕业年级的任课老师。

财政资金是有限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升学奖励上,却不重视教师基本待遇保障,怎么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谈何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改革和调整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事关能否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树立起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教育政绩观,是落实基础教育领域教育评价改革的引子。破除唯升学,不妨就从改革教师奖励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