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探014案丨仅仅十分钟 被“隔空盗刷”36000元!市民不解:银行卡明明在手上

2021-07-31 06:5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67166)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真·探014案丨仅仅十分钟,被“隔空盗刷”36000!市民不解:银行卡明明在手上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王洪智

近日,市民董女士遇到了一件蹊跷事。7月15日深夜,董女士收到了十余条取款短信,短短十分钟时间里,银行卡被取走了12笔钱,每笔3000元。第二天一大早,董女士发现异常后立即到银行拉出了流水账单,并到派出所报了警。经过一番调查,董女士被银行告知是她自己泄露了银行卡密码,而董女士对此并不认同,她认为银行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青岛警方已受理此案。记者梳理发现,董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在一些司法案例中,当事人和银行对簿公堂,有的判例支持当事人,由银行赔偿损失,也有判例由当事人个人承担损失。

反映>>

银行卡在身上,咋被取36000元?

“我是在7月15日晚上11点54分的时候收到的短信,对方在湖南衡阳市一台ATM机上取现12笔。”董女士回忆,对方每笔取了3000元,一共36000元。7月16日早上7时20分,董女士起床要上班的时候看到这些短信提示,立即去银行打了流水,随后又去派出所报案。

银行流水显示有12笔钱被盗刷。

记者从董女士出示的短信记录上看到,从7月15日晚上11点54分到7月16日0时5分,董女士一共收到12条取款短信。董女士说,她一开始找到派出所,民警让她去找银行。随后,董女士和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去派出所,说了一下详细的情况。董女士说,银行又让她回家等消息,说总部查一下具体的情况。“7月20日银行给我打电话说让我过去,过去了之后银行给我的答复就是我自己泄露了密码。”董女士无奈地说道。

“银行卡、身份证,还有手机全部都在我身上,而且这个银行卡没有任何绑定,支付宝微信都是没有绑定的,就是每个月会往里存一笔钱,所以说这个不存在卡密码被泄露、卡被偷走的情况,平时都在我的身上。”董女士说道。

董女士深夜收到取款短信

进展>>

当事人表示不知情,银行称验证码泄露

董女士告诉记者,银行的工作人员说,根据总行查到的资料,她曾经收到一个验证码,怀疑是她自己泄露了密码。“然后我查看了一下手机,是收到过验证码,但是我之前不知道有这个验证码,也没有进行任何的操作。”董女士说,她被告知是自己泄露了密码导致钱被盗刷,具体需要报案后由警方处理此事。

记者从董女士出示的短信截图上看到,7月15日下午3时4分,她曾收到两条短信,短信内容为“您正在申请银行一闪通(Huawei Pay),短信验证码:701225……”“您尾号为5942的一闪通(Huawei Pay)已启用,支持银联小额免密免签支付……”

“现在问题是银行根据验证码就说是我自己输入的验证码,促使对方拿到密码,信息是我自己泄露的。”董女士说道,“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我并不知道有这个验证码,也没有操作任何信息,后来查了一下15号下午3点4分收到验证码,我在3点21分的时候发了工资后,还往这张卡里面转了两万块钱,我这张卡都是储蓄用的。”

7月29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银行相关负责人,他表示接到客户反映此事后,银行第一时间查这件事,总行也调查了此事,并把相关材料移交派出所,此事还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是这个客户把信息泄露了。”这位负责人表示,“初步推测(客户在)前端点了骗子的链接,把她的信息泄露了,骗子根据掌握的信息在手机上装了Huawei Pay,通过Huawei Pay把钱取走了。”这位负责人表示,安装Huawei Pay的过程中需要输入验证码,客户说没有收到验证码,后来客户经理跟她沟通,客户翻了翻手机短信记录,找到了这条短信。

对于银行的说法,董女士并不认同,她希望警方能立案调查,将骗子绳之以法。目前,警方已受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董女士曾收到开通一闪通的短信。

案例>>

盗刷多与电诈有关,诈骗手法五花八门

记者了解到,董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2020年10月,即墨的徐先生发现,自己银行卡在身上,却被人盗刷了多次。据徐先生介绍,他的银行卡没有绑定任何设备,平日里,这张卡是用来扣养老保险的钱。经过当地银行查询,徐先生卡内的钱以微信红包、面对面收款、微信转账方式,被盗刷4500元。市民马先生也曾遇到类似的蹊跷事。银行卡、手机、身份证都在手上,马先生的银行卡在15分钟内,被人连续盗刷了10次,损失了5000元。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均表示马先生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被窃取。而据马先生回忆,一个月前他曾收到过积分兑换现金短信,他点击链接填写资料,马先生认为盗刷可能与遭遇电信诈骗有关。

据民警介绍,近年来,犯罪分子诈骗手法不断更新,电信诈骗五花八门,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很多银行卡盗刷与此有关。近日,平度的陶女士就差一点遭遇电诈泄露银行卡密码等信息。7月13日,陶女士接到“北京警方”的电话,对方称陶女士名下的信用卡有恶意欠费情况。陶女士连忙解释自己并没有办理过信用卡,可对方却能说出她的身份信息,并声称她4月8日在光大银行密云支行开办信用卡,于当日刷卡消费11000元,逾期3个月未还。现将以违反银行法对她进行惩处,并交由银联中心对她名下其他银行卡强制扣款,征信拉黑。对方说得煞有其事,陶女士将信将疑。为了进一步博取她的信任,对方提出加她微信,向她发送一份正式的公文。陶女士收到骗子发来的公文单,铁证如山,顿时慌了。这时,平度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通过96110系统获悉了骗子的行径,立即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旧店派出所。庆幸民警及时赶到,避免了财产损失。

视觉中国供图

判例>>

银行是否承担责任,法院判决非“一刀切

记者了解到,法院判例中,有的法官认为银行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并给予客户一定的赔偿。不过,也有法院判决银行不存在过错,用户需要自己承担责任。

2014年9月28日,西海岸新区的李先生办理了一张借记卡,用于劳动事务代理费代缴代扣,开户时银行为其开通银信通业务、网上银行业务,凭密码支取。2015年12月28日,李先生发现账户有一笔网上银行转账交易。2016年1月4日,他到柜台提款时,得知卡内5400元通过网银转走。李先生当时就到派出所进行报案。当日,李先生还往卡里存入10元钱,并且以刷卡的方式消费了75元,证明银行卡确实在自己身上。后来,他认为银行卡被盗刷,银行应当承当责任。黄岛法院审理认为,相关证据显示,李先生在密码保护方面没有过失,判决银行向原告赔偿卡内款项损失5400元。

2016年9月15日,市民王某持借记卡,在其工作单位附近的银行ATM机取款时发现余额不足。16日上午,王某前往银行打印借记卡流水发现,该卡曾在12日发生过一笔银行卡转账,收款人为姜某,金额为4900元。王某表示该笔转账非自己操作,并且该借记卡一直在自己手中,并没有出借他人或者丢失过,如今借记卡被盗刷,银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2018年4月,王某向市南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将案件委派至青岛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进行调解。据了解,在9月12日当天,王某绑定有银行卡的手机突然出现黑屏、系统崩溃的情况,无法接打电话和发送短信,王某遂前往专卖店进行维修,而发生转账时间也与手机出现异常状况的时间相吻合。据此,调解员认定本案系王某因手机中木马病毒使信息泄露,致借记卡被盗刷。经调解,银行从法律角度并无过错,但从维系客户的角度出发,对王某进行适当补偿。

据了解,2021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各方主体行为,未来用户银行卡遭盗刷,并证明自己无责,可向银行索赔;信用卡遭盗刷可不用偿还本息。

视觉中国供图

提醒>>

盗刷触犯刑律,警惕电诈陷阱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表示,盗刷者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涉嫌刑事犯罪,盗刷者除了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之外,还面临刑事处罚。第三方平台属于一个虚拟的网络金融机构,如果经警方调查证实,由于第三方平台漏洞导致用户损失,第三方平台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害人举证困难,所以维权之路也非常艰难。律师建议,遭遇类似情形的市民,务必及时报警求助。

目前电信诈骗多发,为避免引落入陷阱给自己带来损失,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注意以下几点:一、不轻信、不回拨陌生来电及信息,遇到“客服”、“工作人员”等来路不明的身份,应当拨打电话向官方渠道进行核实;二、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账号、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更不能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三、谨防木马病毒和钓鱼链接,不点击可疑的网站链接,慎扫不明来历的二维码,慎链接免费的W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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