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欲开加盟店,轻信承诺,交了5000块后想退却难了……

2022-06-16 21:4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0729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杨阳

创业开店本是件开心事,陈女士却开心不起来。6月15日,她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4月8日,家住四川的陈女士正在寻找新的创业机会,意外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济南某公司的暴走记榴莲臭豆腐连锁店加盟宣传广告,她觉得这个项目特别适合在四川开店,就想进一步了解一下,于是按页面提示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4月9日,济南君晟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王女士便加陈女士微信,“王女士微信发我关于暴走记榴莲臭豆腐的宣传广告和招商表格,并介绍了一些加盟店的管理细则、发展前景等,我对这家公司的印象还不错,想着再考虑一下。”陈女士说道,“我们微信结束沟通后,王女士便再次打电话催我赶紧交定金,把区域代理预订下来,表示目前公司招商名额有限,并且她承诺,如因疫情无法到公司考察,所交的定金全额退还。”

在加盟顾问的宣传攻势下,陈女士颇为心动,有了加盟意向。4月9日,陈女士用支付宝账号向该公司银行账号交纳了5000元定金。同时,王女士在线上还发送一份《定购意向书》,陈女士的签名则是直接打印在合同书上。

4月10日,陈女士和家里人商量后决定放弃加盟店,受疫情影响,月底无法到达济南进行考察,所以陈女士在微信上再次联系上王女士,要求退还5000元定金。“当时王女士说月底之前没办法来济南,公司会在三日内原路退回钱款。”陈女士说道。

4月21日,陈女士所在的地方疫情形势仍很严峻,便再次找到王女士提出退款,“我把银行账号发给她之后,她说让我耐心等待,正常退款需要45天。”陈女士说道,这让陈女士很难接受,明明说好的3天变成45天了。

4月21日,该公司业务经理给陈女士拨打电话,表示必须本人去济南考察后才能进行退款。这下可愁坏了陈女士,疫情期间无法去济南,钱却一直迟迟不退。

6月15日下午,半岛记者多次拨打济南君晟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王女士的电话,对方电话一直没有打通。于是,记者联系上该公司业务部工作人员,对方表示,“陈女士的这一情况我是知情的,目前已经解决了。”过了一会,这位工作人员便要求添加记者微信,称刚才电话里没有听清楚采访的事情,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情需要核实一下,再给予回复。

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接到该公司对此事的回应。

针对陈女士的定金到底能否退回的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山东齐岳律师事务所江律师表示:若合同没有约定定金,即使收据写成了定金,不应适用定金罚则,本案中,双方协议减免保证金和管理费,因此,当事人缴纳的5000元不应为定金。且协议约定不满意可退款,因此品牌方有义务退还该笔费用。当事人首先可以跟品牌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进行退还5000元。除此之外,不退加盟合同定金是否合法主要是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首先如果合同注明如果不想加盟可以退还定金,那么定金是可以退还的。其次如果合同未注明,因自身违约不想加盟,根据定金罚则,定金是不可以退还的。如果可以证明对方以欺诈或隐瞒重大事实来让你加盟,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定金可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