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醉驾、隔夜“药酒”……酒司机交通事故中“露马脚”

2022-08-16 16:2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6941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张伟

近日,素有驻守岛城市区“北大门”之称的交警李沧大队遵义路中队两天连查两名酒司机,且二人都是在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现了原形”。

2022年8月10日17时20分左右,遵义路中队接大队指令:在遵义路楼山支路附近有一摩托车追尾公交车,需交警到现场处置。民警籍四青和辅警杨乃兴立刻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籍四青留意到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高某身上有很大的酒气,于是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为22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依法带其到医院进行了血液采集,待血检结果确认其醉驾行为后,高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以及刑事责任的严惩。

8月11日上午9点45左右,同样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民警在四流北路、兴城路附近的一起小型汽车和小型货车的事故现场,在询问双方驾驶员事故发生过程时,民警张晓斌和辅警王建凯发现驾驶员刘某神态上有些异常。在接受询问时,刘某有意与现场警力保持距离,行为拘谨又闪躲,有饮酒的嫌疑。张晓斌遂将该驾驶员叫到身边,在闻到其身上的酒味后,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刘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

经过询问得知,刘某昨晚在家喝了一碗药酒,早上虽然自己闻着还有点“酒气”,但觉得应该没事,就索性直接开车出门办事。在得知酒精测试结果后,刘某表示十分后悔,不管是当顿酒、隔夜酒、药酒还是其他的酒,今后自己一定会多多注意,不会再酒后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