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又现“老鼠仓” 原中金投资经理非法获利

2013-01-16 09: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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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商首例“老鼠仓”案件宣判后不到3个月,第二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日前,原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杨丙卿,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被提起公诉,此案将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指控,杨丙卿在中金公司任职期间,利用手中掌控的客户账户配合自己的个人账户,操作了深天马A、广州浪奇以及万家乐等股票,从中获利200余万元。1月14日,一名券商高管向记者表示,随着券商资产管理行业的不断扩张,管理层对该行业的监察将更严,将来可能会有更多的“老鼠”被捉出来。

  曾被视为“年少有成”

  在中金公司资管部担任投资经理的两年时间里,杨丙卿同时负责两只理财产品。在“成绩单”仍有升值空间的时候,他却一心扑在了“副业”上。对于年仅30岁的杨丙卿而言,栽在“老鼠仓”上,意味着“前途尽毁”。

  从杨丙卿的简历来看,他可谓“年少有成”。从中国科技技术大学取得硕士学位之后,杨丙卿进入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究员一职。2008年3月,他又顺利进入国内三大券商之一的中金公司 ,担任资产管理部高级研究员。2009年8月,杨丙卿在中金公司有了第一只自己负责的集合理财产品——“中金配置”。2010年1月,他又担任中金公司另外一只集合理财产品“中金基金优选”的投资经理,可谓“春风得意”。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同时掌管了两只集合理财产品后,杨丙卿却搞起了“副业”。

  操纵账户获利200余万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9年至2011年6月间,杨丙卿在担任中金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之时,手中负责管理4个银行共5个企业年金理财账户的投资。杨在负责管理投资之时,利用手中掌控的多个账户,多次搭建“老鼠仓”。杨丙卿手中实际掌控了一个名为“陈笑蕊”的私人账户,并找了两名人员配合他手中的多个账户,一同操作深天马A、广州浪奇以及万家乐等多只股票,并从中获利200多万元。

  所谓“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 (机构负责人 ,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杨丙卿正是利用了手中多个账户的资金,指使两名其他人员来操作上述“陈笑蕊”的私人账户。公诉机关称,杨有时候也亲自进行该账户的操作。

  在获利200多万元之后,杨丙卿于2011年离开了中金公司。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杨丙卿负责的“中金配置”在2010年亏损了5.06%,另一只集合理财产品“中金基金优选”也因亏损超过了16% ,在发行三年后被迫清算。2012年5月4日,杨丙卿被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一分局刑事拘留,6月9日被北京市检二分院批准逮捕。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信息,杨丙卿在职期间操作了至少3只股票,即万家乐、广州浪奇和深天马A。在杨丙卿担任中金公司资管部投资经理之时,这三只股票中的两只创下了历史最高股价,剩余一只的股价也一度接近历史最高点。

  整治“老鼠仓”范围扩大

  在杨丙卿案之前,券商“老鼠仓”案件已发生过一起,原西南证券副总裁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季敏波落马。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内幕交易买卖股票20余只,累计金额5400余万元。2009年2月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季敏波利用职业便利,掌握公司股票自营信息,通过其亲友控制的多个个人证券账户,同期于西南证券自营账户买卖相同股票40余只,成交金额5000万元,获利约2000万元。最终 ,季敏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人民币60万元。

  屡禁不止的“老鼠仓”,一直是基金行业的顽疾。刚刚完成修订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 、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前款规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

  有券商高管向记者表示,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完成,监管层对“老鼠仓”的打击目标正指向券商资管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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