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区新增三处右转信号灯 绿灯亮了才能拐弯

2015-04-01 10: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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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匡雅慧 通讯员 马迪) 根据信号灯指示通过路口,对大多数驾驶人来说已经习以为常。日前,胶州有3处右转信号灯投入使用,驾车在这些路口右转一定要看灯通过。如果在右转信号灯红灯亮起时右转,将会被罚200元记6分。据悉,为完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确保人车分流,各行其道,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自2014年以来新增信号灯94处,分布在市区各主次干道和国道、省道上。

  近日,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在经过福州路、广州路时,南北走向的红绿灯新增了右转信号灯。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胶州市区已在胶州路与广州路、福州路与泸州路、广州路与徐州路三个路口设置了“右转”信号灯,有效缓解了就近路口的交通压力。对此,家住市南小区的马大爷说:“我以前得小跑着过马路,现在设置了右转信号灯,让横过道路的行人有充足的时间通行,强制车辆避让行人,是好事。”

  也有一些司机反映,由于长期右转不受限已形成了驾驶习惯,现在设置了信号灯,需要一些时间去适应。家住芙蓉小镇的张先生表示:“车辆右转不受限制,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性思维。现在右转受限,一旦闯了红灯,算违反交通法规吗?”

  据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是闯红灯的车辆都会被抓拍,并面临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司机应尽快适应右转受限的交通规则。根据交通法规,在没有设置信号灯的情况下,车辆在任何时候右转都符合交通法规,只要设置了右转信号灯,驾驶员就应该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现在路口车辆通行与行人横过道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是路口右转车辆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存在交叉,影响了行人通行安全。”该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但在实际生活中,机动车右转过程中,往往不避让直行的非机动车及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很容易发生刮蹭事故。为了解决此类问题,交警部门在一些路口设置了右转信号灯,通过信号灯来控制右转车辆。

  交警告诉记者,增设交通信号灯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据了解,在安装了信号灯后,东西和南北方向车辆实现了轮流放行,这样一来,有效降低了该路口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同时,经过合理的设置和运行,虽然增设了多处信号灯,不但未影响通行,而且提高了通行效率。“我们做过测算,如果都是守法出行,道路通行效率能提高少则10%,多则20%。”  采访中,记者获悉,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自2014年以来新增信号灯94处,分布在市区各主次干道和国道、省道上。

  ■现场探访个别司机忽视右转红灯

  3月30日下午5时30分许,正值下班高峰期,记者在福州路与泸州路路口观察时,发现大多数司机都是在右转信号灯变成绿色以后才转弯,但仍有个别司机无视右转信号灯的存在,直接“闯红灯”转弯,不少行人停下脚步为右转车辆让道。在现场,一辆轿车在等待右转红灯时,后面准备右转的几辆出租车不停地鸣笛,催促该车右转。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驾车经过该路口时一定要看清,右转要看灯通过。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泯苏]
本文地址:http://jiaozhou.bandao.cn/news.asp?id=251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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