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一年轻男子酒后驾摩托 撞绿化带身亡(图)

2015-06-01 10:4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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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散落一地的碎片。



  本报讯(记者 匡雅慧 通讯员 马迪) 近日,胶州市扬州西路上,一名年轻男子酒后骑钱江摩托车撞上路边绿化带,不治身亡。

  有目击者称,事发时,男子驾驶摩托车时速超过100公里。对此,民警提醒,摩托车司机酒驾后容易使自身受到伤害,同时,摩托车、改装机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车等同属机动车,如果酒后驾驶,也同样属于酒驾,要受到和汽车驾驶员酒驾的相同处罚。广大市民应尽快消除“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酒驾违法行为”的误区。

  就酒驾行为来说,小汽车司机酒驾行为对路上行人或其他司机来说危害要大于摩托车司机,不过摩托车司机酒驾后容易使自身受到伤害。5月22日晚上11时许,事发胶州市扬州西路,现场,120急救人员正在抢救一名仰面躺在地上的年轻男子,旁边的绿化带附近散落着些许被撞下的绿色植物,路中间躺着一辆黑色钱江摩托车,碎片散落一地。

  不过,男子最终没能醒过来。目击者王先生称,他目击了车祸发生时的情景,“当时我正将车停在扬州路北侧,听见一阵轰鸣声由远及近,紧接着就看到一辆黑色摩托车由东向西飞驰而去,当他冲到我前方的时候,突然车身扭了一下,车前轮撞在了路边绿化带的石沿上,整个车飞了起来,男子被抛飞到数米外。”王先生表示,事发时摩托车的速度不慢,时速超过了100公里。“我下车去看了一下,闻到一股冲鼻子的酒味,估计是喝酒了。”

  随后,经民警赶到现场确认,死者申某确实为酒后驾驶。该民警表示,随着本市交警部门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持续高压态势,发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市民越来越少,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却不少,而且数量和比例都有一定增加。“许多市民觉得喝酒后骑摩托车没什么事,我们也不会查,就放松了警惕。其实就酒驾行为来说,小汽车司机酒驾行为对路上行人或其他司机来说危害要大于摩托车司机,不过摩托车司机酒驾后容易使自身受到伤害。”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应尽快消除“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酒驾违法行为”的误区,交警部门在继续严查酒驾行为的同时,也将加大对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为的查处力度。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本文地址:http://jiaozhou.bandao.cn/news.asp?id=253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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