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户剩余烟花已回存 20余经营业户进黑名单

2016-03-04 14:3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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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执法人员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业户。



  近日,记者了解到,2016年春节期间,胶州市安监局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执法车辆30余台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业户200余户次,查处违法经营业户20余户,查处违法烟花爆竹1000多万头,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同时有力地维护了胶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节后,零售业户剩余烟花已进行回存。

  防范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春节过后,核查各零售业户烟花爆竹剩余情况,并与两家批发单位进行协商,做好剩余烟花爆竹回存工作,避免安全隐患。”近日,胶州市安监局工作人员说。据了解,胶州市安监局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可控”,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顺利完成了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的具体部署,胶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下发了《胶州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所承担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能,市、镇街分别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居民)委员会、生产经营业户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经营许可严把关,违法就列黑名单

  据了解,《胶州市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实施方案》对销售的条件、场所、人员、材料等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经过严格审查,2016年胶州市共发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133个。

  在办理经营许可证之前,胶州市安监局通过电视台、网站等平台进行了多次公告,告知全市人民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方式、方法和程序等。办理期间,严格标准,严把销售门槛的准入关。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受理:对每一个申请的销售点进行现场踏勘、拍照存档,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经营业户现场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必须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签订《胶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每一个销售业户必须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经营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严把人员培训关,举办了三期培训班,组织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133家经营业户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烟花爆竹销售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烟花爆竹零售上岗证。此外,胶州安监局采取黑名单制度,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凡被发现有违法经营行为的业户一律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避免安全隐患,剩余烟花已回存

  据悉,为有效遏制非法制作、经营、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成立了由安监、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2个联合执法组,每组执法人员18人、5台执法车辆,对全市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市内农贸市场和镇、村的集市进行了不定时全面突击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执法车辆30余台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业户200余户次,查处违法经营业户20余户,查处违法烟花爆竹1000多万头,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也有力地维护了胶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

  元宵节过后,胶州市安监局及时核查各零售业户的烟花爆竹剩余情况,并与两家批发单位协调,做好剩余烟花爆竹回存工作,避免了烟花爆竹遗留在社会上留下安全隐患。“大多数零售业户会在临近到期时采取降价等方式出售,尽量在期限内售完。”据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春节期间零售业户办的都是临时经营许可证,一般有效期一个月,到期后零售点不能再留存烟花爆竹。文/图  记者 刘静本报通讯员 赵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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