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统筹规划、先急后缓、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断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到目前,已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11个,惠及群众10649户。
在改造过程中,将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评估结果等情况及时公布,确保居民全程参与征收过程,对操作程序清楚、对安置房型清楚、对补偿标准清楚、对居住环境清楚、对发展前景清楚,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严格按照《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可选择房屋安置补偿或货币补偿,通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消化库存商品住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沿用了我市的传统作法,以宅基地北正房的间数作为补偿的基数进行补偿,主要采取集中安置方式。此举不仅为村民谋到了实惠,也为村庄的后续发展注入了活力,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定期召开安置区工程进度协调会,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工期推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安置区建设与周边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确保按期同步交付使用。
(丁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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