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高端人才,最高补贴三成年薪!青岛发布人才新政,重点支持16条产业链

2024-04-18 21:41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18445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昌威

为强化企业专业人才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高端人才向企业集聚,提升人才引领产业发展效能,日前,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专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10条新兴产业链,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等4条优势产业链,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2条现代服务产业链,共16条产业链中的相关企业专业人才发展。

重点支持16条产业链,每条产业链每年不超5家企业

该政策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型显示、虚拟现实、智能制造装备、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精密仪器仪表、通用航空、氢能与储能10条新兴产业链,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海洋装备4条优势产业链,以及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2条现代服务产业链,共16条产业链中的相关企业。

聚焦各产业链重点细分领域,择优遴选行业龙头企业,每条产业链每年度推荐不超过5家企业。推荐的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青岛行政辖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属于重点产业链对应的行业类别,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前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5%,取得2项及以上主营业务相关发明专利;近3年自主培育或全职引进至少1名省级及以上领军人才。

五项支持政策,高端人才最高补贴三成年薪

该措施给出了薪酬补贴、猎聘补贴、按薪定才、柔性引才支持、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支持五项政策,支持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专业人才发展。

薪酬补贴。企业招用的产业高端人才,年度薪酬总额达到80万元、120万元、15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按照 10%、20%、30%的比例给予薪酬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自申领补贴年度起,2年内获评省级及以上领军人才的,补贴期限可再延长1年。与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有关补贴,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其中,产业高端人才需从青岛市外引进,从事研发、技术技能岗位,入职不超过3年,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按规定在青岛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产业高端人才若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应负责研发或技术技能工作且限报1名。

猎聘补贴。企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青岛市外引进产业高端人才,年度薪酬总额达到8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上年度实际给付人才薪酬总额的10%,给予企业猎聘补贴,每引进1名产业高端人才最高补贴50万元。

按薪定才。企业招用的产业高端人才,连续两年年度薪酬总额达到150万元、120万元、80万元及以上的,可分别对应 B、C、D类人才,办理有效期3年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每名产业高端人才只能享受1次按薪定才政策。

柔性引才支持。支持企业通过顾问指导、兼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产业高端人才到青岛市工作,协同开展技术攻关,柔性引进的产业高端人才年度劳务报酬总额达到80万元及以上的,可认定为青岛市D类高层次人才,享受有关绿色通道服务。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支持。支持国有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薪酬激励向产业高端人才倾斜。健全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薪酬分配制度,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对科技人才实行的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激励,发放的激励收入可据实计入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

支持期3年,同一家企业最长支持不超过6年

对纳入政策支持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支持期3年。期满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产业链秘书处,按照产业领域对支持企业统一评估,经评估2个及以上维度未达标的,不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政策支持期延长3年。同一家企业,最长支持不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