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18台超期未检电梯 万科物业被处罚

2024-07-25 14:54 中国消费者报阅读 (100154) 扫描到手机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案件查办行动,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查办了一批案件。7月22日,该局公布了群策包装科技(宁德)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及未取得登记使用证书的特种设备案、厦门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案及该电梯维保单位对违法使用的电梯未报告案等典型案件。

  1月25日,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群策包装科技(宁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有2台叉车正在使用且叉车无车牌,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2台叉车的检验报告和登记使用证书。执法人员查询福建省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平台发现,系统中无上述2台叉车的任何注册信息,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2台在用叉车予以查封。2月22日,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月6日,福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对福安市东百御玺小区的电梯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小区电梯使用单位(厦门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有18台电梯超期未检且还在使用,现场无法提供上述18台电梯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其电梯维保单位存在对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未向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的行为。厦门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5月6日,福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分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该电梯维保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了福鼎市荣昌燃气有限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等其他8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领域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