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验收就投入生产 青岛平度九联食品被罚70万

2021-06-09 21:06 信网阅读 (57728) 扫描到手机

近日,记者获悉,青岛平度九联食品有限公司肉鸡宰杀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青岛平度九联食品有限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该条例,主管部门对青岛平度九联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29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位于平度市高平路219号的青岛平度九联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肉鸡宰杀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

据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该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则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针对青岛平度九联食品有限公司肉鸡宰杀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违规行为,依据上述规定,青岛平度九联食品有限公司被作出了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为核实该案,记者通过查询青岛平度九联食品有限公司联系到了该司。 “你说的这个事儿我不清楚,已经不在这家公司干了。”该工作人员说完,便匆匆挂断电话。记者再次进行回拨时,对方已是无人接听状态。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联系到了对该司进行执法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证实了该案,并称该司已缴纳了罚款。信网记者 赵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