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750000元,因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
2023-05-3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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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银罚决字〔2023〕6号显示,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750000元。
同时,时任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因对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0000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是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是2023年5月24日。
梳理发现,该行曾于2020年收到超百万罚单。2020年2月17日,临沂银保监分局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直指山东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处罚信息中指出,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重大关联交易事前未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批准、利用固定资产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通过以贷收贷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员工管理不到位。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110万元。
爱企查显示,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7月1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区政府前街0001号1号楼(河东区东夷大街中段),法定代表人为王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