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被责令改正,因未履行增持承诺
近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增持承诺被山东监管局责令改正。具体如下:经查,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2024年11月30日起6个月内增持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股份)的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2025年5月29日经威龙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增持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30日。上述增持期限届满,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增持承诺。
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五条第一款所述的违反承诺情形。根据《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上交所指出,经查明,2024年11月30日,威龙股份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计划自2024年11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
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公告》称,因受资金安排以及春节假期、定期报告敏感期等客观因素影响,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增持,因此申请延长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
2025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到期暨增持结果的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星河息壤累计增持公司股份0股,累计增持金额0元,未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
上交所认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开披露拟增持公司股份,是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为市场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理应严格遵守、及时履行。但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未按照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与投资者形成的合理预期不符,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4.5.1条、第4.5.2条、第7.7.5条等相关规定。此外,综合考虑本次增持计划情况、实施过程出现的客观情形、市场影响等因素,对相关情节予以酌情考虑。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控股股东星河息壤回复无异议。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爱企查显示,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0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月明路1040号3层31362室,法定代表人为朱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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