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承诺咋都无法兑现?夸大保险责任、虚假宣传……保险电销骗局多,购买保险需记牢五要点

2023-07-26 09:26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10594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天书

近日,半岛全媒体记者接到诸城市民魏女士投诉,她称自己遭遇保险电销骗局。魏女士已投保6年,今年才发现自己购买的保险的实际情况与电销员介绍不符,电销员“缴费满期限后就可以取出”的承诺无法兑现。在后续调查中,记者发现,网络中关于“保险电销骗局”的投诉与罚单层出不穷。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也曾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时要注意选择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等五项要点。

案例再现:

投保六年发现货不对板,电销员承诺无法兑现

“这份保险的实际情况和电销员当时告诉我的不一样。我觉得电销员有虚假销售的问题。”近日,诸城市市民魏女士表示,自己可能遭遇了保险电销员虚假销售。

据魏女士介绍,2017年5月30日,某保险公司电销员通过电话向她推荐了一款终身寿险,“电销员推荐的时候说这个产品既是保险也是储蓄。它大病小病都管,而且保费交满期限后,缴纳的钱就可以全部取出来,相当于给自己存钱了。这份保险每年交7000多元,交20年。”但是在拿到保险合同后,魏女士发现合同中规定每年需缴纳保费5373.14元,要缴纳30年,与电销员的介绍有出入。魏女士提出自己的疑问时,电销员表示,合同中的缴费年限加长,月缴纳保费降低。魏女士便默认了电销员的说法并购买了此份保险,按照每年5373.14元、缴纳30年的标准进行缴费。而在面对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时,魏女士也按照电销员的要求,用“是”回答了全部问题。

直至今年2月份,魏女士才通过身边的朋友了解到这份保险的实际情况与电销员描述不符。魏女士拨打了保险公司客服才发现,自己缴满期限后也并不能完全取回本金,只能是保险的现金价值。魏女士认为“这显然是存在欺骗诱导消费者行为”想全额退保,“我打电话问了客服,客服说是按照现金价值退,只能退三四千块钱。”但此时魏女士目前已经缴纳了6年保费,共计花费32238.84元。另外,魏女士表示,“当时业务员告知有病就管,大大小小的病症都管,现据我了解之后事实并不是这样,并不是什么病症都可以管。”

记者调查:

电销骗局花样不少,投诉、罚单数量多

7月25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中搜索“保险电销”后得到了1300余条相关投诉。各类投诉原因略有不同,不少部分消费者反映遭遇了“虚假宣传”,电销员隐瞒、混淆产品信息进行误导。

一位用户在平台上表示,“2021年6月份遭保险电销人员诱骗购买保险,保险内容与承诺不符,售卖过程中没有录音录像,并且微信联系客户,索要验证码。”此外,有部分消费者表示,自己在购买保险时电销员刻意误导,夸大保险责任或承诺保证收益,弱化保险责任免除等不利。“稀里糊涂的同意买下这份保险,连保险里的内容也不太清楚”,“保险内的赔偿保障金额,实际是有伤残或者意外身故才有费用赔偿,而且是分等级打折赔偿,日常小意外根本没有报销。电销人员为成功推销保险避重就轻回避关键问题,隐藏重点事实,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在投诉网站上写道。

电销相关投诉数量众多,罚单也层出不穷。之前,原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发布罚单,剑指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包括三点,一是电销业务欺骗投保人,二是电销业务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是阻碍投保人如实告知,四是财务数据不真实。此外,某保险电销中心从2022年1月18日至今,被监管部门处罚共计4次,处罚事由皆为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处罚金额共计49万元。

风险提示:

掌握理性投保五要点,保护个人权益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曾在官网中发布《关于理性投保五注意的风险提示》,以预防销售误导虚假宣传等风险,减少保险消费纠纷隐患,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投保意识。

一是注意选择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销售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可登录银保监会官网——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查询。要特别注意非保险机构推出的互助活动,不要将其与商业保险混淆。二是注意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条款,防范销售误导风险。消费者应当清楚理解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保什么、不保什么、保费缴纳、保险金如何赔偿等,切勿“望文生义”“一勾到底”或是随意跟风购买。三是注意积极配合可回溯、“双录”、回访等环节,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消费者在保险公司回访时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告知、如实答复回访问题。四是注意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不被“高收益”误导。不同保险产品对于风险保障功能和长期储蓄功能侧重不同。五是注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发现销售人员存在误导销售等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相应证据,及时向保险公司投诉,或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如果涉及要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

业内解答:

保险“现金价值”“犹豫期”都是啥意思?

魏女士购买的“终身寿险”是什么?该如何赔付?在保险电销相关的投诉案例中,许多消费者都提及的“现金价值”“犹豫期”等是什么意思?记者就此类概念咨询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张女士(化名),请她进行解答。

张女士首先对“寿险”及赔付条件等进行介绍。“寿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作为给付条件,包括多个种类。第一,定期寿险。被保险人如果在保单约定的期限之内身故,则保险公司可赔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间未身故,则保险公司可以不理赔,且不返还保费;第二,终身寿险。保障责任从保险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身故为止,因此是必然可赔身故保险金的;第三,生存保险。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约定的时间才能获得保险金;第四,生死两全保险。被保险人若在合同保障期间身故,则保险公司可进行理赔;若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满,则保险公司可以给付满期保险金等。”

谈及保险“犹豫期”,张女士表示,“一般长期险的犹豫期为10~15天,像长期重疾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年金险、长期意外险等,缴费期限比较长的,犹豫期也相对长些。”但张女士表示,不是所有保险都有犹豫期。“很多短期意外险、一年期的医疗险因为保障的时间比较短,且保费比较便宜,会没有犹豫期。犹豫期的具体情况要以保险条款为准。”消费者在犹豫期内可以退保。“犹豫期退保,保险公司会取消合同,退还已收取的全部保费,通常会扣除工本费,一般是10元。”张女士说。

此外,张女士表示,消费者购买寿险后可以退保,这种退保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为上文中提到的犹豫期内退保。第二种情况是犹豫期之后,投保人或被保者提出退保,属于单方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毁约行为,保险公司一般只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张女士对“现金价值”也进行了介绍,“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每张保单不同时期的现价都会在合同中展示。”张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