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以收购不良债权为名向企业提供融资等原因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罚530万

2023-08-21 16:0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39220)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8月21日讯  近日,半岛网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了解到,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罚决字〔2023〕2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合计530万元,其中,总行430万元,分支机构10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收购不良债权为名向企业提供融资、非洁净收购不良债权以及违规通过集团内协同业务规避集中度监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