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广告 青岛喜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3-10-13 14:43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34688)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0月13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喜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罚款15000元。

2023年5月份到8月份,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11件群众举报件,反映青岛喜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自有网站发布虚假广告。2023年6月5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喜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凯进行询问调查,提取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作出以下处罚: 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处罚款10000元整(壹万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作出以下处罚: 对当事人发布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整。

青岛喜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12日下达了683号处罚书,罚款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