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被官方处罚

2023-10-19 13:29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951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青城住建罚决审〔2023〕2003号关于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的案件,案件显示当事人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为: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蔚蓝天地32#楼及地下车库(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92)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结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或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裁量标准:【一般】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形象进度为土石方施工深度超过3米且尚未进入基础施工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形象进度为完成工程量的20%及以上、50%以下的;市、区级重点项目: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形象进度为基础或主体施工但主体工程尚未完工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形象进度为完成工程量的50%及以上但尚未完工的;市政及市政公用工程已完成工程造价占合同额的20%及以上、50%(含)以下的。处罚标准为: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的1.2%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1万元罚款;对单位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6%罚款。

10月13日,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对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处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罚款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