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产腐败变质食品 青岛旭光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半岛网12月6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旭光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腐败变质的食用农产品,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罚款50000元。
2023年9月21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合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协助调查函,随函附检验报告(№:YS23061600894)1份。
报告标明:食品名称:三井花生仁;被抽样单位名称:上海江湾华联吉买盛购物有限公司;标称生产者名称: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4-19,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安全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合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实际生产单位为青岛旭光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旭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涉嫌生产腐败变质的食用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经营的涉案三井花生仁货值金额4525元,违法所得50元,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如实提供证据材料。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2月5日 下达 2023964号处罚书,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50000.00元。
资料显示,青岛旭光食品有限公司于2006年01月13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出口:花生果、仁、脱皮花生仁(依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等。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