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代孕黑中介给出生医学证明明码标价,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再出手!相关部门已经介入处理

2023-12-19 10:2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355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12月18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在其短视频账号发布了卧底调查案例,此次矛头直指从事非法代孕业务的广西星回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非法代孕将出生医学证明明码标价。该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非法出售出生医学证明也再次引起全网轰动,目前,广西卫健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爆料:出生医学证明明码标价

12月18日上午,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连续发了两条爆料视频。在视频中上官正义称,一些披着医疗咨询、健康管理外衣的公司从事非法代孕业务,从而将贩卖出生医学证明明码标价。在视频中,上官正义直接点名广西星回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称该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该团伙从事非法的代孕业务、售卖出生医学证明,以帮助客户调理身体为由,出售高价壮阳等药品,另一方面又让客户持相关避孕药。”上官正义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该公司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在客户身上进行第二次销售、赚钱。

“非法代孕公司将出生医学证明在与客户的合约里明码标价,45岁以下出生医学证明价格在3万元,45岁至49岁之间出生医学证明价格是6万块钱,50岁至53岁出生医学证明的价格是10万块钱。”上官正义表示,关于广西星回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违法问题早在今年10月份就向南宁12345热线投诉,同时也到青秀区卫生监督执法部门举报,得到的回复是已经办结。“可是该中介团伙到目前为止仍在从事非法代孕业务。”

上官正义发布的视频被网友迅速转发,网友们纷纷留言对上官正义表示钦佩。“你才是最亮的星!”“他是上天派来在人间铲除恶霸的天使!”“孤身作战,知道您身心疲惫。好好保证身体!”

18日晚上9时1分,上官正义发布第二条视频,视频中他表示,“关于广西星回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开展代孕业务的问题,广西卫健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法规:“非法代孕”不能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众所周知,在中国代孕是违法的。2001年,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部)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了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并明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对于违反该办法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其处以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中国如有代孕出生的新生儿能申请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吗?答案是不可以!

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最新版《妇产科学》中,明确了分娩的定义指妊娠达到及超过28周(196日),胎儿及附属物从临产开始至全部从母体娩出的过程。代孕出生的新生儿有一个生物学的母亲(卵子提供者)和一个伦理学母亲(代孕者),这违反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关于伦理原则的规定,就无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此类新生儿的落户问题需要政府内包括卫生健康、民政、公安等多部门共同协调解决。

也就是说,被领养的新生儿也不能申请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领养人持民政部门的正规领养手续即可为被领养人办理落户;若有签发机构为非法抱养甚至买卖的新生儿违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将其落户“洗白”,相关违法人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院长贩卖21张出生医学证明获利2.49万元

出生医学证明事关儿童落户大事,这个证明一旦被动手脚,将会给拐卖儿童犯罪滋生罪恶土壤。

2018年2月12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刑事裁定书,被告人等某某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获刑1年。裁判文书中提到,2012年5月30日至2014年4月28日期间,被告人邓某某利用其担任汝城县集龙卫生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出售21份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给林某1,买方先后25次以现金存入的方式向邓某某的银行账户内存款共计人民币24,900元。

在裁判文书上记录了邓某某的供述。邓某某交代,他在汝城县集龙卫生院担任院长期间,林某1经常来找他开些感冒药,之后对方就留了他的手机号码。“后来那人就找他说让他帮着开一份《出生医学证明》给朋友的小孩入户。我拒绝了那人好几次。后来,那人就让我发个银行账户过去,我就把自己的工资卡账户给了那人。”邓某某交代,过了几天,那人打电话告诉他说给他工资卡账户打了人民币400元钱,请他帮忙弄一份《出生医学证明》。

“正好那天我在县城开会,《出生医学证明》和医院的公章都在自己手里,当天就拿了一份空白的《出生医学证明》加盖集龙卫生院的公章后寄给了对方。一个月之后,该男子又打电话找他要一份《出生医学证明》,并且以已经卖过一份给他相威胁。”邓某某很怕,就又寄给对方一份空白的加盖了医院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累计卖给林某21份。

2014年12月,汝城县卫生局到集龙乡卫生院进行年终督查发现了他们卫生院的大部分《出生医学证明》都去向不明,既没有存根也没有档案,因此邓某某被县卫生局于2015年2月份免去院长职务。2016年在接受调查期间,邓某某交代了贩卖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

案发后,上述21份编号的《出生医学证明》被公安机关查获且发现已被人分别上户,后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注销。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其行为确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被告人邓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四千九百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院长医生B超技师相互勾结贩卖出生医学证明

2020年10月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判决书上,一民营医院遂宁现代妇女儿童医院贩卖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更加触目惊心。该案件在当时被众多媒体关注并报道。

2019年10月21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社会人员宋某勾结遂宁现代妇女儿童医院工作人员伪造出生医学证明一事。当晚8点,射洪县成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对事件调查、案件侦办等开展处置工作。

射洪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调查,于当晚兵分多路,将涉案人员抓获。经初步审查,覃某卫(男,56岁,射洪县太和镇人,系遂宁现代妇女儿童医院法人代表及院长),孙某明(男,80岁,射洪县太和镇人,系遂宁现代妇女儿童医院妇科医生),杨某(女,56岁,甘孜州人,系遂宁现代妇女儿童医院妇科医生),邓某香(女,25岁,射洪县太和镇人,系遂宁现代妇女儿童医院医生助理),彭某(男,29岁,射洪县太和镇人,系遂宁现代妇女儿童医院办公室主任)等人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采取伪造住院病历的方式,为田某秀、敬某丽、阎某、宋某等人非法出具了出生医学证明,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相关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