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嫌工作强度大不到一个月辞职 结算工资时发现有猫腻

2024-01-17 09:46 信网阅读 (399760) 扫描到手机

放弃社保承诺书照片。(来源:受访者)

信网1月16日讯(记者 耿润)“找工作的时候说好一个月4600元工资,谁知道这一个月是按照31天算,连每个月3天的休息日都算进去了。”王先生曾在青岛的芳小竹嗨转自助火锅店找了份工作,但因为强度太大吃不消,只干了27天就辞职了。但是到了发工资的时候,他却发现这家火锅店的日工资计算方式“有点坑”,并且还存在要求员工自愿放弃投缴社保的情况。目前,王先生已经就自己的遭遇申请了劳动仲裁,而火锅店方面也表示愿意就日工资的计算方式与王先生协商。

王先生在火锅店一天的工作是从早上九点半开始的,直到半夜十一二点打烊时才能下班。干了将近一个月,王先生实在吃不消这样的工作强度,就打算辞职。可等到结算工资的时候,却发现少了600多元。“老板说按照一个月31天算工资,这不等于把我们的休息日也算进去了?”王先生说,自己找工作时谈好的工资是每月4600元,每月休息3天,除此之外还被老板要求签了一份自愿放弃投缴社保的承诺书。这一系列不合理的行为让王先生决定要跟自己的前东家算清劳动报酬这笔账。

“跟我一起打工,后来又一起离职还有在校学生,是利用课余时间来做兼职的。正好现在快到放假的时候,估计还会有学生想找寒假工的工作,我也希望提醒一下他们,找兼职的时候别被坑了。”王先生表示,目前自己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希望可以通过正规途径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

考勤表照片。(来源:受访者)

对于王先生反映的问题,信网也联系了芳小竹嗨转自助火锅店,门店负责人表示,店里的规定就是日薪按31天计算,工资已经按时发放完毕,不存在少发的情况。“他申请劳动仲裁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也提交了相关材料。不投保是以为他们都是学生,是没办法投社保的。”负责人承认了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一事,但表示如果王先生等人对工资的计算天数有异议,双方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工资和社保是求职者找工作时最关心的项目之一,李沧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日工资应该为月工资除以21.75天来计算,如果有特殊约定,应该在劳动合同中予以说明。同时,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违反法律规定,即是无效的。“员工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提交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流水等相关证据资料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主张相关单位补缴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