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观察|有的被申请撤销,有的已花落别家……“沉睡”老品牌何日再“醒”来?

2024-02-07 13:4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41431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郑成海 陈邵华

  2月1日,商务部等5部门公布了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来自青岛的“琅琊台”“青食”“周钦公”“青岛牌”光荣上榜。至此,青岛中华老字号企业已达23家。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老字号企业在全国叫响,如何进一步推动更多老品牌“重出江湖”,成为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然而,记者多方走访调查发现,由于“沉睡”多年,部分昔日知名品牌眼下面临着被申请撤销等尴尬。采访中,相关专家建议,设立老字号发展专项基金,对企业品牌建设给予大力扶持和奖励,以推动老字号企业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加快创新步伐。

>>>案例

“金鹿”被申请撤销注册

  作为昔日家喻户晓的品牌,“大金鹿”曾是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如今,一提到它,总会勾起许多人对往日时光的回忆。据公开报道,多年前,“大金鹿”曾北上天津发展,试图“东山再起”。然而,几经辗转未能如愿。令人担忧的是,近年来,“大金鹿”不仅在市场上难觅踪迹,就连品牌也遇到了“危机”。

  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5月,有人以青岛自行车有限公司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第126426号“金鹿及图”商标在自行车商品上的注册。2023年1月,青岛自行车有限公司因上述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申请复审,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为,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是否在“自行车”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申请人提交的著名商标证书、荣誉证书、媒体报道材料等证据形成时间均不在指定期间内。商标图样、产品照片、发货单、收据等证据均为自制证据,证明效力较弱。证据中的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检验报告,在无其他客观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无法证明复审商标在指定商品上实际投入市场使用的情况。“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在上述指定期间在‘自行车’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公开、真实、合法的商业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1月18日,记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发现,第126426号注册商标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此前,记者拨打青岛自行车有限公司电话对此事进行求证时,一位工作人员称,“企业确实已停产,但商标还在。”

  青岛海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晓璐介绍,这并不是“大金鹿”首次遇到此类问题。“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公告看,该企业持有的第501682号和第32713105号‘金鹿’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分别于2019年5月和2023年3月被依法撤销。”

>>>应对

老企业打响商标保卫战

  无独有偶,青岛第二酿酒厂也遇到过同样的问题。

  2022年6月,该企业持有的第127449号“沽河及图”商标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认为,青岛第二酿酒厂提供的产品包装图片、微信公众号介绍、销货清单等均为自制性证据,不能证明注册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间在酒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决定予以撤销。

  2023年1月,青岛第二酿酒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2023年10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认为,申请人于复审期间实际销售有复审商标的酒商品,并被相关部门进行抽样检查,可认定申请人于复审期间内将复审商标在核定使用的第33类酒商品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

  1月23日,青岛第二酿酒厂总经理耿成尊向记者介绍,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交证据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恢复了该商标的使用权。“我们企业一直在正常经营,这个商标怎么可能说撤就撤呢?”他表示,前不久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通知,被告知“撤三”申请无效。“目前,商标在正常使用中。”他说。

  青岛龙涎春酒业公司是一家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老酒厂,“龙涎春”曾获评青岛市著名商标。企查查显示,该企业第344936号和第3173583号“龙涎春”商标处于“撤销复审中”和“撤三程序中”。1月23日,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因转行从事房地产,企业已停止对“龙涎春”商标的使用。针对面临的“撤三”申请,一位工作人员说,“随便吧!”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史淑萍律师代理过多起“撤三”案件,她讲述了其中一起案例。“当事人的注册商标被一家企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提请撤销。我方在接收到通知起的2个月内,提交了对应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最终经审查认为,我方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撤销理由不能成立,最终驳回了撤销申请。”

  青岛海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晓璐介绍,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她说,近年来,“撤三”案例正越来越多,其中就涉及一些老品牌。“一方面,这些老品牌本身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另一方面,它们有的长期处于闲置甚至‘沉睡’状态,因此很容易被人‘盯上’。”

>>>探访

部分品牌已“花落别家”

  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有的老品牌已“花落别家”。

市北区博山路56号,天德塘大门紧闭

  作为当年知名的大众浴池,天德塘是许多老青岛人心中难忘的记忆。如今,在市北区博山路56号,天德塘早已关门歇业,门头上依稀可见当年的字号。企查查显示,青岛天德塘发展有限公司依然处于“在业”状态。记者拨打该企业登记的电话,发现已成为空号。随后,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发现,“天德塘”第43类商标已被西海岸新区一家企业注册。

四方路,改造后的门头上,露出了“瑞芬茶庄字样”

  瑞芬茶庄是一家历史悠久的茶行,多年前搬到了中山路上的福生德茶庄。如今,随着中山路片区改造升级,在四方路一排临街商铺中,又露出了“瑞芬茶庄”字样的门头。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发现,一件“瑞芬茶庄”第30类商标已提交注册申请,目前正在等待实质审查,申请人为市北区某茶行。

  1月23日,在中山路179号福生德茶庄,当记者问起“瑞芬茶庄”商标正在被其他企业提交注册申请一事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1月26日,记者再次致电瑞芬茶庄一位负责人咨询此事,她称,“我们管不了,问相关部门吧!”

汉口路52号,大陆茶庄曾是“中华老字号”

  作为青岛早期四大茶庄之一的大陆茶庄,也是一家响当当的老商号。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发现,已有3件“大陆茶庄”商标于2023年底提交注册申请,正在等待实质审查,申请人同样为上述市北区某茶行。值得一提的是,该茶行2009年申请注册的一件“大陆茶庄”商标已进入“撤三程序中”。

大陆茶庄工作人员正在给顾客包装茶叶

  1月26日,在汉口路52号大陆茶庄,得知“大陆茶庄”商标正被其他商家申请注册时,工作人员显得很惊讶。“我们不知道这个事。”工作人员说。

  谷香村曾是中山路上的名小吃之一,时隔多年,在中山路一带已难觅其踪迹。企查查显示,青岛谷香村饭店有限公司仍处于开业状态,但旗下一分店、湛山谷香村面馆、谷香村麦岛社区便民店等分支机构已分别注销或被吊销,“青岛谷香村饭店”商标处于无效状态。

>>>提醒

留好使用证据可防“撤三”

  “如果商标在注册3年后没有使用,那么任何公司及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申请,这就是商标法上的‘撤三’机制。”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商标窗口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介绍,商标遭遇“撤三”,商标持有人首先要考虑该商标实际有没有在用,因为商标是必须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持有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据,因为如果商标“撤三”成功,商标持有人将自动失去该商标。这位工作人员指出,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尤其是一些老品牌,商标更是企业的重要财富,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是高枕无忧了,还要注意商标使用等问题,防止被“撤三”,注意保存相关使用证据。

  那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或当商标遭遇“撤三”时,如何通过“证据”来守住自己的商标呢?该工作人员说,商标对外使用证据主要包括印有商标的合同、发票、报纸上的外宣广告以及店面等,这种证据越多越好,在保留好证据的同时,还要注意证据上要体现对应的时间。她举例道,某商标遭遇“撤三”后,注册人在其店面拍摄了照片,想以此为证据证明商标正在使用,但因照片体现不出具体时间,而且存在遭遇“撤三”后补拍的可能,所以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青岛海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晓璐介绍,在商标品牌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一些企业或个人注册商标后不使用或抢注牟利,商标法这一条的立法目的在于督促注册人合法有效使用商标,客观上也起到清理闲置商标、遏制恶意注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目的,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注而不用”,遏制滥用注册商标专用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她说,当前,一些老企业确实存在商标闲置等情况,一旦满足了被“撤三”标准,就有可能被其他个人或企业提出撤销申请。她建议,“可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这样不仅盘活了资源,也有利于老品牌自身的保护。”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史淑萍律师认为,很多企业之所以遭遇“撤三”,主要原因是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没有保留使用证据,包括日常签合同、开发票,都应该体现自家品牌和相应的类别。“对于很多老品牌、老字号来说,存在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家品牌等问题,相关部门应牵头开展相应的培训。”史淑萍律师说。

>>>建议

设专项基金支持品牌建设

  针对部分老品牌遭遇“撤三”问题,青岛市政协委员蔡晓丹认为,类似现象并不是个例,应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老字号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还应该加强老字号商标、域名注册、专利申请、公众号等方面建设,以确保老字号的知识产权得到充分的保护。同时,应推动设立老字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绿色维权通道,以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老字号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对于那些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作、销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不法行为,也应该予以严厉打击,以保护老字号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家中华老字号企业的掌门人,蔡晓丹还指出,当前,青岛的老字号企业存在着两极分化的极端现象。究其原因,一些老字号企业面临着历史包袱沉重、资金严重缺乏、品牌营销薄弱、宣传力度不足、创新能力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等短板。蔡晓丹认为,老字号企业多为中小型民营实体企业,面临着企业老化、经济效益差、员工待遇低、老技术人员跳槽、新技术人员留不下等难题。

  “资金严重短缺、贷款极其困难、融资成本居高、企业负担沉重等是多数老字号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制约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的首要问题。建议针对老字号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出台相应优惠政策,为老字号企业提供免息或政府贴息贷款,以帮助老字号企业解决资金严重短缺的紧迫问题。”她还建议设立“老字号发展专项基金”,对老字号企业品牌建设和创新能力给予大力扶持和奖励,以推动老字号企业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加快创新步伐。

  此外,半岛全媒体对中华老字号万香斋的持续报道,也引起了蔡晓丹委员的关注。“我刚回国工作时就接触过万香斋,那是2011年,我们去北京参加商务部组织的第一届老字号展览会时初次结识,当时我就对这家企业的印象很好。”她表示,得知万香斋的近况后,同为老字号企业,既感到非常遗憾,也感到万分痛心。“作为岛城为数不多的中华老字号品牌之一,希望相关部门出手相助,或者让有能力、有老字号情怀、有责任心的企业来接手,让这家老品牌继续存活和经营下去。毕竟,老字号不仅仅是一个企业,更是一座城市的记忆,具有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深厚的文化底蕴,我们应该保护好、传承好老字号品牌。”

>>>进展

老员工状告“万香斋”案已受理

  1月13日,青岛青联万香斋食品厂副厂长马曾兴告诉记者,他和另外两名股东诉该厂等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法院已立案受理。

  谈及为何要提起诉讼时,马曾兴称,时至今日,他和陈善琢依然是厂里的股东和董事会成员,“在未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厂长作出了转让商标等决策,我们毫不知情。”另外,他再次提出,万香斋与青联股份两家企业并无业务往来,债务关系到底是怎么形成的?

  “我们也很想知道答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去揭开一系列谜团。”马曾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