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家电十分重要 但强制报废可不是上策
半岛网评论员 孟祥龙
某知名家电企业的一把手建议,应该建立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强制性标准。网友们听了有些皱眉,不买账不认可的占了大多数。
食品饮料这类产品必须标明保质期,这很容易理解。要进肚子的东西,如果放置时间久了,即便保管得再妥善,也会慢慢腐败变质,这是有机物的自然特性决定的。
但主要由化工合成材料和金属组成的家用电器可不一样,同一台电视机或空调,在一个天天用的家庭里,日常损耗肯定大,但在一个一年也开不了几次机的家庭里,实际使用寿命会大大超过设计寿命,所以,硬性固定死某个家用电器的强制报废年限,这肯定不客观不合理,而且会产生完全不必要的浪费。以浪费为代价的促进消费,本身就是更大的浪费。
况且,家电厂家众多、市场巨大、种类丰富,不同品牌、型号的家用电器,档次和质量存在一定差异,那么,假如非要设定一个强制报废年限,就肯定需要针对具体商品逐一做出详细科学的评定,这个工作谁来做,怎么做,什么标准,有没有权威性,能不能一碗水端平,会不会存在厂商间的利益博弈?这些都是问题。
而当消费者面对被定位成直接竞品的几款同类家电时,正常的购买逻辑是,哪家产品能用得更久就买哪家的。这样的消费选择,会倒逼企业努力提升产品质量,而不是在“强制报废年限”的规定上动歪脑筋。
还有,如果家电真有了强制报废年限,那么在检查监督执行的一系列过程中,需要多庞大多麻烦的额外成本有没有估算过,这些支出又由谁来埋单呢?除非哪个企业的家用电器要使用就必须联网,可是如果让消费者知道,联了网,企业不仅可以提供多种服务,企业也能在到了年限时直接遥控报废,看哪个消费者愿意买这样的家电。
家用电器毕竟是用电的,用电就会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有人认为应该有个强制报废年限,并不是没有道理。只不过,消除家用电器自身安全隐患的上上策,应该是尽可能提高产品的整体质量,提升电器内风险阻断装置的能力,加强消费者对规范使用的认知和遵守,而不是强制报废年限这个一刀切的消极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