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近视治愈骗局!崂山区整治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非法营销

2024-05-28 20:05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47439)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媛

5月28日,记者从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走实走深,有效整治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行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类产品违法广告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消费者、使用患者名义或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证明等虚假违法广告。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线上通过专人查询大众点评、美团等网站进行违法广告巡查,同时辅以国家、省市等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等手段开展检查。线下重点对学校、医院周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开展专项检查。

截至目前,共实地检查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经营主体7家,对其中2家经营主体涉嫌在非医疗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违法线索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提醒从事近视防控经营的市场主体,发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服务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一是不得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

二是不得伪造统计数据或者科学实验数据等夸大近视防控效果。

三是不得冒充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进行营销宣传欺骗消费者。

四是普通食品或者不具备“缓解视疲劳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改善视力”“降低度数”等功能性宣传内容。

五是不得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

六是不得借用患者或者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等。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不要轻信能够“降低度数”“治愈近视”的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防控近视重在预防,抓早、抓小是关键,科学用眼加上适量的户外活动才是“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