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七部门联合发布重要通告

2024-06-05 17:00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48962) 扫描到手机

为给全市考生在中、高考期间(6月3日—6月16日)提供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防控和减少噪声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潍坊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中、高考期间的有关噪声污染整治通告如下:

一、严控建筑施工噪声。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12:00至14:00),不得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紧急抢修、抢险施工作业除外),原则上停止出具夜间施工证明。考试期间,考场周围200米区域内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禁止在市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12:00至14:00),不得在居民集中区域和学校附近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等活动。

三、餐饮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禁止使用伴唱机、乐器等进行露天娱乐、室内娱乐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

四、严控市区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污染。考试期间禁止大货车、农用运输车辆、拖拉机进入中高考考点学校周边路段。

五、生态环境、教育、公安、住建、交通、文旅、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居民区及考场周围各类噪声源实行重点监控,加大对建筑施工、商业经营活动以及工业企业噪声的监督检查力度。

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欢迎广大市民举报噪声污染行为,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必要的昼夜巡查并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

七、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中、高考期间要在考场周围发布公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干扰考试。

举报电话:12345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

高密市教体局

高密市公安局

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密市交通运输局

高密市文化和旅游局

高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