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20条”助制造业降成本 涵盖用房用地、用工、融资、用能、仓储物流等方面

2024-07-06 09:26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阅读 (140577) 扫描到手机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孙欣

  本报7月5日讯  有序推进“工业上楼”、支持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对科技金融投贷业务进行贷款贴息……近日,市制造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青岛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素资源保障二十条措施》,瞄准用房用地、用工、融资、用能、仓储物流等五大方面,帮助降低制造业企业经营成本。

  聚焦降低企业用房用地成本,政策提出将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并分两级管控,二级控制线内鼓励现状工业用地向研发、创意、设计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转化,为工业楼宇提供用地保障;持续优化工业厂房租赁备案流程,实现租赁合同备案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自主打印登记备案证明“全程网办”“零跑腿”服务;试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自助服务。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方面,支持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实施技术改造并符合相应标准的制造业企业,按照年度设备投资额12%的比例给予奖补;针对数字化转型方向的新技改,对申报年度已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并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同时,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用工服务保障。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重点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扩大融资规模。包括对投保贷、投贷、跟贷等投(保)贷融资模式支持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贷后进行贷款贴息;对进入高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库的企业按其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对拟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主板首发上市,在新三板挂牌的制造业企业,按照政策给予相应补助。

  围绕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政策提出对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省重大项目、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在购买省级能耗、煤耗指标时按照基准价格给予20%优惠。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工商业园区建设“光储充放”一体化等园区用户侧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许可环节加大支持力度。

  降低企业仓储物流成本方面,青岛将提升交通运输和中转服务能力,加强重点产业链企业和项目物流仓储保障。对新开直飞定期国际全货机航线给予补助,推动机场“空空联运”“陆空联运”“空铁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在黄岛口岸实施全程基于舱单监管的国际中转集拼模式。鼓励重点产业链企业和项目周边的低效物流仓扩建、改建、重建,对符合条件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现有仓库资源通过数字化改造,提升智能化水平及仓库运作效率。

  根据政策,青岛还将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保障,通过完善清欠长效机制、清理整治中介服务、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优化企业信用管理、畅通政企交流渠道等方面重点发力,提升企业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