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收到闭店公告,乐海豚遭上千位宝妈集体维权

2024-07-09 14:18 《中国消费者》杂志社阅读 (43507) 扫描到手机

   近日,多名来自浙江省温州市的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杂志投诉,称其当地的乐海豚亲子SPA游泳馆突然对外宣布“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做出艰难的决定——暂时关闭乐海豚温州万象城中心”。这一消息让她们措手不及,甚至还有消费者花2万多元买了200多课时但还没上一节课。据了解,目前温州市区乐海豚万象城店和乐海豚印象城店两家门店皆有消费者投诉门店闭店。

  消费者咻咻妈妈告诉记者,其于2020年起就在乐海豚万象城店给孩子报名游泳技能课,前后共充值3张年卡,支持不限时段多节课时。目前剩余261课时未上,课时金额达2万多元。消费者Y女士则于今年5月份在温州市乐海豚印象城店充值8000多元,目前只上了6节课,“机构关门钱也打水漂了”。

  消费者圆圆妈妈告诉记者,6月25日凌晨,她突然收到乐海豚销售员在家长群里发布的闭店公告,其当日便来到机构门口,发现大门已锁,门上有两张由温州印象城MEGA张贴的公告“关于乐海豚店铺撤场提醒”“关于乐海豚店铺消费者代表选举公告”。据圆圆妈妈了解,目前其所在的“乐海豚维权群”已达500人,另有上千位家长填写了维权金额统计表。经粗略估算,涉及金额高达257万元。

  据记者了解,乐海豚亲子SPA游泳馆成立于2016年,主要服务于0~6岁婴幼儿。企查查信息显示,乐海豚印象城店规模为10名员工的“小微企业”,成立日期为2022年9月1日。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多次致电乐海豚印象城店店长胡某,电话均未接通。

  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温州市乐海豚亲子SPA游泳馆闭店外,福州、厦门等地的消费者也反映该机构在当地有闭店情况。6月24日,福州市仓山区欢乐颂商场张贴的“致顾客书”写道:“商场在2024年6月19日巡场过程中发现(乐海豚)门店未按商场运营规定准时开门营业。商场管理方及时联系商户要求恢复经营,门店负责人告知商场被通知暂停营业”。福州市乐海豚欢乐颂校区则发布闭店公告但承诺尽快协调周边同行机构,最大限度挽回家长的损失。然而,经统计,目前福州市乐海豚维权总人数达1231人,涉及金额至少200万元。

  “乙方保证甲方在游泳卡有效期内为宝宝提供专业的游泳服务及附加增值服务”,按照乐海豚游泳课程销售协议中的义务承诺,消费者的权益本应得到有效保障。但商家突然“跑路”,预付费退款无门,这成了令家长们头疼的问题。

  如何解决预付式消费纠纷问题是当前消费维权的一大难点、堵点、痛点。于7月1日已正式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预付式消费要求签书面合同。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30日公告。店铺搬迁导致消费者无法方便地获取服务或者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此外,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中对“霸王条款”“套路营销”“卷款跑路”等方面均进行了规定。

  针对“套路营销”和“卷款跑路”行为,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因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及时清理资产和负债、通知消费者办理返还预付款等事宜。经营者依法应当清算但未及时进行清算,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请求经营者的清算义务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人帮助经营者逃避债务,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请求第三人和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收取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隐瞒计划终止经营或者不能正常经营的事实,诱导消费者支付预付款等行为,经营者构成欺诈,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同时,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消费者系在充分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后支付预付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