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批次太阳镜不合格,涉及帝狼、隆織、路比等

2024-08-09 09:32 中国消费者报阅读 (43276) 扫描到手机

     8月7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30批次太阳镜监督抽查情况

  经检测

  有4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检出率为13.3%

  涉及帝狼等品牌

  4批次不合格样品详情:

  1.标称台州市椒江前所华盛眼镜厂生产(或供货)的“”太阳镜,不合格项目:偏振镜片和偏振太阳镜、光透射比。

  太阳镜类别和分类不同,使用场景和用途截然不同。光透射比不合格,容易误导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

  2.标称台州芈莎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太阳镜(偏振片),不合格项目:偏振镜片和偏振太阳镜、光透射比。

  偏振镜片和偏振太阳镜不合格,会改变预设的偏振角度,无法有效减少炫光,削弱偏振镜片应有的功能,影响消费者的佩戴效果。

  3.标称上海乐眸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太阳镜,不合格项目:标志。

  标志不合格,容易误导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

  4.标称台州市博越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太阳眼镜,不合格项目:光透射比、标志。

  据悉,根据抽查结果,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消费提醒:太阳镜配戴不当容易患眼部疾病

  在选购太阳镜时,应索要包装和吊牌,并在发票上注明品牌、类别和型号。目前在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遮阳镜”,遮挡阳光,减轻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浅色太阳镜”,主要是装饰作用,阳光不强烈时可以使用。如果消费者误把这类眼镜当作“遮阳镜”使用,不但起不到遮阳效果,还会损伤眼睛。

  太阳镜配戴不当容易患眼部疾病,阴天和室内没有必要戴太阳镜。不能不分场合、太阳光强弱、甚至在黄昏、傍晚以及看电影、电视时也戴太阳镜,轻则会加重眼睛调节的负担,引起眼肌紧张、疲劳,使视力减退、视物模糊,严重时会出现头晕眼花、不能久视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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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