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公益诉讼+集体诉讼胜诉!101名消费者将获三倍赔偿!

2024-09-06 10:02 中国消费者报阅读 (39927) 扫描到手机

     历时两年多

  一起涉及减肥产品虚假宣传的

  公益诉讼+集体诉讼

  终审胜诉

  9月3日

  记者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

  101名权益受损的消费者

  将获三倍赔偿

  可共同申领约395万元

  企业卖减肥产品虚假宣传

  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权益

  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

  2021年9月,广东省消委会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某公司在减肥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诱导消费等侵权行为,有关事实被行政部门确认并进行行政处罚。

  鉴于该公司侵权行为已构成欺诈情形,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2年1月,广东省消委会在黄埔区检察院的支持下,以该公司及其一人股东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

  判令被告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认定被告对消费者实施了欺诈行为,按目前已退赔消费者实际购买价款的三倍支付赔偿金;

  并支持权益受损的消费者自行提起诉讼或由消委会支持相关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探索“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维权新模式

  “公益诉讼+集体诉讼”

  打通赔偿金归置“最后一公里”

  有助解决公益诉讼赔偿金落地问题

  2023年3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广东省消委会全部诉求,被告不服并提起上诉,最终二审维持原判。

  针对“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的可行性,一审法院认为:

  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生效后,消费者另行提起诉讼及消委会支持消费者提起相关诉讼,是现行法律框架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可行的途径,而为了避免诉累,已经确认的101名消费者以向广东省消委会申请退赔的方式主张三倍赔偿,其他消费者主张赔偿的,被告视情况另行承担责任。

  二审法院支持一审判决并认为,该笔赔偿金优先用于向公告期内申请退赔的相关消费者进行退赔,剩余款项上缴国库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事业,不影响赔偿金公益修复、惩罚遏制功能的实现。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本案的胜诉,是“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的成功探索,对于打通赔偿金归置“最后一公里”,使赔偿金更大可能地赔偿给受损害的消费者具有突破性意义。该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益诉讼赔偿金落地处理“最后一公里”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发挥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广东省消委会已累计提起公益诉讼18宗,取得多项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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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李青山 陈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