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产品一过保修期就坏?“Baseus倍思”被吐槽

2024-10-10 14:40 中国消费者报阅读 (32736) 扫描到手机

    “Baseus倍思”是倍思科技旗下集设计、研发、销售、生产于一体的新生活数码品牌。其官网宣称,2021-2023年,倍思伸缩线充品产品全球销量第一。

  然而,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接到多位消费者提供的线索,吐槽“Baseus倍思”的充电产品“质量差,售后更差”“一过保修期就坏,太不厚道”“不是官方旗舰店买的就不管售后”等,记者就此开展了调查。

▲“Baseus倍思”官网截图

  “一过保修期就坏”

  “Baseus倍思”充电产品被吐槽

  上海消费者吴先生称:

  “一年质保是不是就意味着只能用一年?我买的倍思65w GaN3 pro 充电器刚过保修期就无法正常使用;花180元买的倍思插座,也用了不到一年半就坏。客服还理直气壮地回复‘过保了’,就不再回复。”

  广东消费者冯先生向记者表示:

  “今年3月,我在倍思自营的线下门店,花了249元买了一个100w氮化镓充电器,结果用了不到3个月,不超过4、5次,充电器就坏了,指示灯不亮,充不了电,还有滋啦嗞啦的电流声,吓得我不敢用了。”

  “客服人员态度很差,一直要求我提供发票。我向其提供了微信交易截图,客服也不认可,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在黑猫投诉平台,记者看到,截至9月30日,倍思的投诉案例多达332件,主要内容大多是“质量堪忧”“一过保就坏”“拒绝维修”等。

  产品自燃带来安全隐患

  曾被中消协点名

  此外,记者在社交平台上还看到多位消费者投诉倍思充电产品自燃的问题。

  广东消费者王先生告诉记者:

  “2023年9月购入的倍思磁吸充电宝,2024年7月8日在公司充电时自燃,所幸没造成人员伤亡。”

  王先生向售后人员反映,没有得到回应。

  “我在社交平台发布了相关帖子后,倍思售后人员与我取得联系,称可以补偿1000元,前提是我得删帖。我表示拒绝后,7月19日,倍思向平台投诉我的帖子侵犯其名誉权,擅自删除了我的帖子。”

  2023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市场销售的部分品牌充电数据线开展比较试验。经测试发现,倍思、品胜、安克等知名品牌产品在电气安全和硬件可靠性方面表现不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在插拔性测试中,部分产品存在插拔耐久性不好,或插口过紧、过松,不利于使用和保护设备安全,涉及倍思(型号CAMRD-B01)。此外,倍思产品(型号CAMRD-B01)在阻燃试验中显示阻燃能力不佳,该型号产品抗弯曲性能也较差。

  二手平台买的正品产品

  官方拒绝提供售后服务

  江苏消费者陶先生告诉记者

  “2024年3月18日,我在二手平台购买了240w倍思桌面充产品,使用了一个多月就无法充电,联系官方工作人员查询SN码后告知,产品仍在保修期内,但因是在第三方平台购买的,对方拒绝提供售后服务。”

  记者发现,类似的投诉绝非个例。多位消费者表示:

  “倍思65w GaN3 pro 无法正常充电使用,客服均表示,非官方直营店购买无法支持退换货。”

  “买的是倍思汽车应急启动电源充气泵二合一设备,总共用了不到10次就坏了,客服表示,不是在官方旗舰店买的,无法支持退货退款,可以寄回检测,付费维修。”

  过保修期就坏体验差

  莫为品牌声誉做减法

  Q在二手交易市场购买的商品,官方是否理应负责售后?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对记者表示,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消费者可以要求产品生产者提供修理、换货、退货等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受到损害时,法院综合认定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经营者责任。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雁峰也对记者表示:“若消费者通过二手交易平台购得产品,仍在保修期内且符合相关保修条件,厂家要对其售后负责。

  非官方直营店是指未经官方授权的商家,由于相关供应链的不透明性,导致其所售卖产品真假难分。但如果消费者通过此类渠道购买的产品为厂家所生产的正品,且在保修期内,生产厂家依旧应承担相关维修责任。”

  Q过了质保期,商家是否就能做“甩手掌柜”?

  艾媒咨询首席分析师张毅对记者表示,“过了质保期就不负责售后,理论上来讲没什么错,但是在品牌的可持续性、消费者的认可度方面,毫无疑问是在给品牌声誉做减法。”

  张雁峰则坦言:“一过质保期就坏,肯定会给消费者带来较差的使用体验,显然是不妥的。作为生产制造企业,产品品控是最主要的核心竞争力。此类现象频出,必然会对企业的市场声誉和形象造成较大影响,而消费者对其产品质量产生不满后,也必然会影响购买意愿。

  另外,如果此种设计属于产品缺陷,商家将会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张雁峰认为:“评价权是消费者对商品的一种监督权利,同时也是保护其知情权与选择权的关键。在此过程中,商家负有尊重、展示的义务。有偿删帖是对正常经营秩序的扰乱,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倍思充电产品一过保就坏是故意为之,还是源于产品设计、质量品控?如何提升消费者对于售后服务的不满?记者向倍思相关工作人员发送了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时未得到回复,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孙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