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新一轮青年就业见习政策
就业见习是组织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能力的一项公共服务活动。自2009年就业见习政策实施以来,青岛市累计发布见习岗位近20万个,组织见习13万余人,认定见习基地896家。近期,青岛市实施新一轮就业见习政策,进一步强化见习管理,提升见习质量,有效促进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提供就业“双选”渠道
在见习单位设立上,采取开放、择优的原则,鼓励青岛市依法生产经营,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的单位积极申请,优先吸纳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通过见习,熟悉岗位职责、单位现状及发展潜力,深入思考未来择业方向,同时,见习单位在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期内,充分了解见习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储备与招聘岗位更为匹配的人才。
实施见习“双减”政策
从减轻见习人员生活压力角度,明确见习人员就业见习期待遇,由见习单位按月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降低见习单位用人成本角度,明确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单位补贴,对年度内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10个百分点,同时,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见习保险补贴。
优化考勤“双向”管理
在新一轮政策中,首次发布《青岛市就业见习考勤平台使用管理标准》,有效降低见习补贴拨付风险。在加强见习单位考勤管理方面,明确要求需严格按照考勤管理标准进行考勤打卡校验,及时掌握见习人员上岗情况,通过见习管理系统验证后方可申请补贴。在见习人员考勤管理上,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平台随时随地操作打卡,数据记录客观、准确,考勤更具便捷性和精准性。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昌威 通讯员 孙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