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2025-12-31 15:52 高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阅读 (1862) 扫描到手机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新增2处9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高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31日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设置地点路段上的“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遇停止信号停在停止线内”、“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 “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不按规定停车” 、“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来源:高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