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26-02-02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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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正良与被执行人孙廷烈、孙宗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孙廷烈、孙宗红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2024)鲁0785执恢271号一案本金标的额为65万元。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2026年1月31日
被执行人:孙廷烈,男,1952年6月2日生,汉族,居民,住高密市大牟家镇南集村235号。公民身份号码:370727195206024919。
被执行人:孙宗红,女,1979年4月18日生,汉族,居民,住高密市镇府街东96号。公民身份号码:3707271979041806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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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密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