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403万元,实控人禁业10年!利得资本被重罚后:处于异常经营状态,客服电话工作时间无人接听

2026-02-02 13:43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2487) 扫描到手机

1月7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兴春。其中,利得资本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开展资金池业务等四项违规被责令改正、警告并处310万元罚款;实际控制人李兴春被警告、被罚款93万元,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这一在私募行业引发广泛关注的处罚结果公布二十天后,1月26日,记者发现,利得资本的客服电话在工作时段一直无人接听,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信息公示显示其处于异常经营状态。

遭重罚:

因四项违规合计被罚403万元,实控人被禁业10年

上述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利得资本存在挪用私募基金财产、开展资金池业务、向投资者承诺收益、未按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提供信息,共计四项违法事实。

具体而言,利得资本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所述的行为;利得资本开展资金池业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项、《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所述的行为;利得资本向投资者承诺收益,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构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所述的行为;利得资本未按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提供信息,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所述的行为。李兴春作为利得资本实际控制人、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决策组织或放任利得资本上述违规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第一,对利得资本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行为,对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李兴春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第二,对利得资本开展资金池业务行为,对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李兴春给予警告,并处以21万元罚款。第三,对利得资本向投资者承诺收益行为,对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处以70万元罚款;对李兴春给予警告,并处以21万元罚款。第四,对利得资本未按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提供信息行为,对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李兴春给予警告,并处以21万元罚款。综上,山东证监局对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对李兴春给予警告,并处以93万元罚款。

在处罚决定书中,山东证监局指出,利得资本相关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持续时间较长,性质恶劣,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李兴春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该局决定对李兴春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山东证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被行政监管:

曾因10余项违规被责令改正,实控人被警示

记者注意到,利得资本并非首次因为违法违规被山东证监局通报。2025年6月10日,利得资本曾因多达12项的违法违规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显示,经查,利得资本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以虚假、片面、夸大等方式进行宣传推介,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委托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私募基金募集活动,未严格履行风险揭示程序,未审慎核验投资者出具的收入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未与部分投资者签订私募基金合同,挪用私募基金财产,开展资金池业务,未完整妥善保管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料以及私募基金投资交易记录、基金投资运作、决策过程性与交易性指令性文件,未按要求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向山东证监局报送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

为此,山东证监局要求利得资本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限期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向李兴春出具警示函。

记者调查:

工作时间内客服电话无人接听,处于异常经营状态

企业官网显示,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并于2014年5月26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登记编号:P1002683),是首批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之一,注册地在山东,是利得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利得科技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以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及公募基金销售为主的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

从1月7日处罚通报发布至今,已过去了20余天,其间,利得资本针对上述处罚决定书中所涉的违法违规事实采取了怎样的整改措施?目前的整改进度和效果如何?后续会在合规经营、内控管理等方面采取怎样的措施?因为处罚通报的公示,公司在管产品是否出现大额赎回?被挪用的基金财产能否追回?又会采取怎样的措施弥补投资者潜在损失?

带着上述投资者、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于1月26日、27日,在其标注的工作日时段(9:00-12:00,13:00-18:00)内多次拨打其官网上的客服电话,却发现一直无人接听。记者注意到,如若是个人客户需按该客服电话的1号键,如若是机构客户需按该2号键,如需人工客服则需按0号键。但无论按哪个键,都会在打通之后重复两次“电话正在为您转接中,请稍后”的语音后,传出“您所拨打的电话现在不方便接听”的语音,最后是“在‘滴’声后请留言,留言结束后请挂机”的语音。

1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信息公示显示,机构诚信信息方面,信息报送和经营均为异常。信息报送异常原因是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未按期提交审计报告(已整改);异常经营一栏则显示,根据《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中基协发〔2018〕2号)的规定,该机构处于异常经营状态(异常经营期间暂停受理该机构的基金备案申请、该机构相关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以及相关关联方新设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申请)。机构提示信息方面,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存在长期处于清算状态基金以及高管人员无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其中,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超过到期日3个月且未提交清算申请的私募基金;存在长期处于清算状态基金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提交清算开始后超过6个月未完成清算的私募基金;高管人员无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则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存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形。

高管信息显示,李兴春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经理,但其没有基金从业资格。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