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幽默有边界,创意莫越界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顺丰速孕”车贴侵权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不仅让店小二公司为其低俗恶搞行为付出20万元的代价,更以司法判决的形式,为日渐泛滥的谐音梗碰瓷、无底线营销划定了清晰的法律与道德边界,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幽默与创意不能以侵权和违背公序良俗为代价。
从案件本身来看,“顺丰速孕”车贴的侵权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性。该车贴高度复刻顺丰速运的商标设计,保留了核心的“SF”字母、“EXPRESS”英文标识,仅将“运”替换为谐音的“孕”,利用顺丰驰名商标的高辨识度吸引眼球。这种“换字不换壳”的操作,并非所谓的“幽默表达”,而是典型的商标摹仿行为。法院认定其弱化了顺丰商标的显著特征,打破了商标与快递服务的固有对应关系,精准戳中了此类行为的侵权本质——借助知名品牌的商誉谋取不当利益,却让品牌为其低俗创意承担声誉损失。
更值得警惕的是,“顺丰速孕”的恶趣味不仅触碰了法律红线,更突破了公序良俗的底线。将生育这一关乎女性权益的严肃话题,当作博眼球的噱头,把怀孕比作快递件般的“速达”,既漠视了女性的生育体验,也在公共空间营造了低俗的视觉氛围。多地网友的集体吐槽,正是公众对这种无底线恶搞的本能排斥。当创意沦为低俗的代名词,当幽默变成冒犯他人的借口,这样的“营销创意”注定会被市场和法律双重否定。
此案的判决,打破了部分市场主体的侥幸心理。现实中,不少商家将谐音恶搞当作低成本的引流手段。殊不知,驰名商标的保护并非局限于同一商品类别,只要侵权行为造成了商标显著性弱化、品牌商誉贬损,就必然要承担法律后果。法院在判决中并未因被告的微薄获利而降低赔偿标准,反而结合顺丰商标的品牌价值、商誉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支持20万元全额赔偿,这是对驰名商标价值的尊重,也是对侵权行为的严厉震慑。
这起案件也为市场主体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对于广大商家和创意从业者来说,创意的生命力在于原创与正向价值,而非投机取巧的“搭便车”。谐音梗、网络流行语可以成为创意的素材,但绝不能成为侵权的“遮羞布”,更不能以牺牲他人权益、违背公序良俗为代价博出位。
在互联网时代,创意的门槛有所降低,但创意的底线不能随之失守。幽默的本质是让人会心一笑,而非有心冒犯;创意的价值在于推陈出新,而非照搬抄袭。“顺丰速孕”侵权案的判决,既是对商标法的精准适用,也是对社会公共价值观的维护。它提醒着每一个市场参与者,法律的红线不可逾越,公序良俗的底线不容触碰。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姚绍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