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被警告并罚款59.75万元,因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等
2026-03-0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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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枣银罚决字〔2026〕1号)显示,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因存在以下四项违法违规类型被警告并罚款59.75万元。其存在的违法违规类型为: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爱企查显示,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14日,注册地位于滕州市善国南路76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力。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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