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牟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花生油被罚近86万元
2026-04-23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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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了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烟台牟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经查,该公司生产的花生油存在混入其他油脂等质量问题,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并罚款合计超8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烟市监处罚〔2026〕36号显示,烟台牟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在花生油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不同油脂混罐储存、输油管残留混装等行为,导致生产的花生油混入其他油脂,所检脂肪酸组成不符合GB/T 1534-2017规定,产品质量不达标。
监管部门查明,该公司2025年1月20日生产的5L/瓶花生油、7月9日生产的500ML/瓶花生油、7月21日生产的20L/桶及5L/桶花生油均涉此类问题。截至2025年8月15日现场检查时,上述问题花生油已销售部分,剩余库存按规格分别为500ML/瓶、20L/桶等不同品类,库存总量共计若干瓶/桶。
经核算,涉案产品销售总额为58039元,当事人主动上缴违法所得2937.53元,最终认定的违法所得为59001元。结合违法情节,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没收涉案花生油138瓶,由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执行;没收违法所得59001元;罚款799331元,罚没款合计858332元。
据公开登记信息显示,烟台牟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雄斌,住所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人和街359号,目前企业状态为存续。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