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兴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限制消费令 法定代表人田文见被同步限高

2026-08-27 16:44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749) 扫描到手机

近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向日照兴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发限制消费令,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田文见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文书案号为(2026)鲁 7101 执 175 号。据限制消费令显示,该案源于山东省财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日照兴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日照兴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法对其作出限高处置。

从企查查公开工商信息获悉,日照兴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日照岚山区重点国企平台企业,业务范围涵盖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资产运营管理等多个领域,深度参与岚山区重大项目开发与区域经济建设。

限制消费令明确,企业以及法定代表人田文见,不得实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入住星级以上宾馆;购置不动产;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九类高消费及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确因经营需要开展相关受限消费活动,须向法院提交申请并获批后方可进行。

该份限制消费令自 2026 年 8 月 19 日起正式生效,在企业履行完毕全部给付义务之后方可解除。如若违反限消令,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将面临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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