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申报弄虚作假 中国电建青海电力设计院被住建部实施行政处罚

2026-06-04 09:2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9782)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6月4日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督罚字〔2026〕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企业因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被官方予以警告,并受限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应资质许可。

据住建部处罚文书披露,经主管部门核查确认,该公司在申办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时,提交的境外工程项目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通过虚构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欺骗手段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相关行为违反建筑业资质管理相关法规。

住建部此前已向涉事企业送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114号),企业签收文书后,未在法定时限内向住建部门提出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相关条款,住建部最终作出处罚:给予警告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许可。

决定书同时明确,如若企业对本次行政处罚存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当日起60日内向住建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次处罚文书同步抄送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罚信息在住建部官网主动向全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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